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增值税、消费税优惠政策-幼儿培训教育机构国家新出台了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2021-11-01 09:05:32
我公司是一家早教培训机构,在全国有几十家实体店。 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线下业务。如何在深圳注册公司,只能靠在线培训业务维持运营。 在当前应对疫情的背景下,像我们这样的企业有没有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所得,免征增值税。 具体年限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说明》(财税〔2021〕36号)执行。 培训等非学历教育服务属于生活服务范围。 因此,你公司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可按规定享受上述增值税免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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