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听证告知公告
2021-11-01 09:05:36
深圳市监公告〔2021〕4号,各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的一批无个人独资企业长期停业案件,现已立案调查。 因当事人不在户口所在地,无法直接或者邮寄送达听证告知文书。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一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你企业因未报送2021年度企业年度报告,未办理纳税申报,处于长期停业状态。其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所称的违法行为,即“成立后无正当理由未开业六个月以上,或者开业后连续停业六个月以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辖区市场监管局拟吊销你企业营业执照。 你有陈述和辩论的权利,也可以要求听证。 需要陈述、申辩或者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交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单,请查阅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amr.sz.gov.cn)和深圳信用网(网址:http://www.szcredit.org.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企业信息公开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 各辖区市场监管总局电话:福田局:83456127;罗湖局:25655837;盐田局:25251298;南山局:26867933;宝安局:27836135;龙岗局:28908991;光明局:88211081;坪山局:89369021;龙华局:23330224;大鹏局:84202261。 特此公告附件:长期停业未营业的个人独资企业听证公告清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月16日在广州注册公司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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