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主体。本合同的转让方应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受让方仅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外国人或外国企业。
2.商标的基本信息,包括商标名称、图案、国家、注册时间、注册号、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类别和名称。
3、商标许可状况。在商标权转让之前,经常会发生转让方将商标使用权许可给第三方的情况。为了保护受让人的利益,受让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当对被转让商标的权利有明确的认识,并明确规定被转让商标的许可使用,以及合同签订后受让人是否还需要承担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4.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者服务种类、名称)和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理范围应当明确约定。
5.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属于永久性商标权转让还是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应当明确约定。不同性质的转让,受让人有不同的权利期限。
6.商标权转让时间。根据商标权转让的性质不同,转让时间也不同。对于永久商标权转让,一般约定在商标权转让合同完成商标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后,将商标权正式转让给受让方。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应当约定转让期限,并约定转让期限届满转让方收回商标权。
7.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及支付方式。本条款应明确规定转让费、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如果是涉外业务,还应考虑货币汇率和计算方法。
8.商标转让手续的办理。应明确约定双方共同向商标局提交注册商标转让申请,由受让人办理注册商标转让申请手续。此外,还应约定由谁来承担变更注册人的费用。
9.商品质量保证。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商标标识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样品,并提供制造该商品的技术指导或专有技术(可另行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以提供产品说明、产品包装、产品维护法,必要的话还要提供经常购买产品的客户名单。非永久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的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10.双方的保密义务。应明确约定双方均负有保守对方生产经营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和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商标提供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11.违约责任是保证债务履行、保护和救济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
12.争议解决条款一般规定双方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13.法律适用条款:对于双方在不同国家的情况,每一方都要从自己的立场出发,尽可能同意适用自己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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