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申请注册欧盟商标,很多在欧洲有业务的企业都在咨询欧盟商标注册的程序是怎样的?其实想要注册欧盟商标对比于逐一申请注册单个国家的商标要省很多的时间,避开很多复杂的手续,下面就看一下欧盟商标注册的程序究竟是怎样的。
欧盟商标注册程序采用审查程序,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首先是申请的审查,包括是否有一致的申请日期,形式审查及是否有绝对驳回问题。这时,建立查询报告。第二是公告;第三是获准注册(包含异议审定程序阶段。)
程序的第一步从受理申请开始,或者直接由OHIM受理,或者通过各国家工业产权局受理,包括:
-审查申请日期是否一致,申请审查指定商标或服务类别;
- 发送此商品或服务单到欧盟翻译中心(卢森堡);
-建立欧盟商标查询报告,将此申请发送到成员国的工业产权局,在成员国注册时查询,并将所有报告发送给申请人或其代理人-是否有绝对拒绝的理由;
- OHIM不会回顾拒绝的相对原因。只有在欧共体商标获准注册后,因第三方提出异议或撤销申请,才会进行本次审查;
程序的第二步是欧盟商标注册申请的公告,表明OHIM已同意商标注册。
第三步,有优先权利的第三方提出异议。异议必须在欧盟商标申请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如果申请人赢得异议裁定,或异议期内未提交异议,则欧盟商标申请将被批准。
审查构成一个特殊的程序阶段。在上述审查过程中,可以对商标管理和法律部门的审查意见、异议和裁决提出复审。对于一方当事人,可以对非最终裁决进行复审,除非最终裁决允许进行另一次复审。复审委员会负责复审申请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