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改革将成为中国大规模资源价格改革的试金石。资源税改革的实施范围和效益应该对整体资源价格改革有较高的参考价值。称之为资源价格改革的标杆也不过分。
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决定,从2015年5月1日起,按照不提高中小企业税率的标准,将稀土、钨、钼资源税由数量型改为从价型。
。同时,进一步清理和法律费用。受此影响,昨日(29日)矿沟大涨,山东黄金等多只股票日涨。
稀土资源税改革的政策非常乐观,即需要进一步推进税收清理,理顺资源税之间的关系。目前矿物是唐僧的一块肉,它的头上有太多的冲锋陷阵的主谋。地方中央挥刀乱收费,使得矿业合理的税收筹划不堪重负。资源税改革难度较大,其中很多问题是要理顺矿业各个领域的各种收费。
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为基础的简单增值税。到目前为止,仍然需要实施配额征收,这显示出许多局限性。比如税额不能随增随减,与资源稀缺性的变化无关。同时,除了税收,还有很多违法收费。
开征资源税的思路是为了体现天然气、原油、煤炭等许多国有企业有偿使用的特点。同时,通过征收资源税,国家还可以调节资源垄断造成的收入差异。由于原油合理的税收规划和煤炭在中华民族可再生能源结构中最重要的威望,推动原油和矿产资源税改革将成为激发中华民族可再生能源一体化的最重要方面。
现实生活中,我国自1994年开征资源税以来的十年间,低资源税税率和以数量为基础的计税方法在扩大地方财力、鼓励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但同时也埋下了“廉价”资源导致生产力扩张大幅增加、资源“稀缺”价值日益异化等安全隐患。
在高速增长的20世纪80年代,资源价格一路上涨,现代资源体系调节资源水平级差收入各方面的基本功能也被允许弱化,使得资源的有效利用形成了制度性障碍。同时资源税改革重复了好几次,只听到钢筋混凝土,没人下楼。
资源税改革将成为中国资源价格大规模改革的试金石。资源税改革的实施范围和效益应该对整体资源价格改革有较高的参考价值,称之为资源价格改革的“标杆”并不过分。
稀土税改革同时进行,为酝酿中的资源税改革再添一把火。关键在于自主权和各方个体利益的平衡。从地方中央政府的要求来看,资源税带来的利润增长和取消收费带来的人员伤亡差不多。为了确保税收不会受到负面影响,地方政府机构可能会在税率设置中重点关注高税率。如果地方中央政府停滞不前实行高税率,不仅体现资源税改革的统一性,还会损害稀土企业的个人利益,也是对政府决策者威信的考验。
因此,稀土资源税改革不应该是直白的,要平衡各方个人利益,落实机构和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改革,促进资源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才能使资源税改革真正本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