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昨日发布通知,自2016年9月15日起,将首次下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关税税则表》附图中所列201种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
这些产品在中国国家税则中有480多个税号,包括新一代多回路器件、屏幕、导体及其制造的电子设备、视听产品、个人避税药品和仪器,以及制造信息技术产品所需的配件和原材料,其中大部分产品的进口关税在未来三、五年内将降至零,少数产品的关税在未来七年内将降至零。
此次减税的目的是落实世界贸易组织建设下扩大信息技术协议产品范围的研究成果。2015年12月16日,包括中华民族在内的24个参与者在坦桑尼亚蒙巴萨联合发表了各自副部长的独立宣言,具体来说,每个参与者应限制并逐步取消201种产品的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