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如果发票盖章栏难以满足开具要求,如何填写?
回答:
根据纳税的业务需要,开具发票时需要注明的数据,如果发票章没有对应的栏目,可以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仅次于230个字符或115个简化字。
问:增值税普通发票买家数据如何填写?
回答: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当采购人已登记缴纳税款时,采购人数据栏明细应填写完整,不得漏项;采购人为未经税务登记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应当填写采购人的名称和地址,但不得填写其他项目;当买方为另一人时,应填写买方名称,其他工程项目不得填写。
问: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回答:
根据税收规定
国家司法研究所
税务
我局关于全面推进增值税转型改革的通知
”(国税发〔2016〕36号)及其附件明确规定,下列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a)向客户出售和运送合理的货物,以避免税收运输、劳务、公共服务、资产或资产。
(二)增值税免税的适用范围界定明确,国有企业中小企业除外。
(3)向委托方收取的提供经理代理服务的中央政府基金或行政服务费。
(四)为提供旅游服务,向其他接待团游的中小企业支付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入场费、差旅费等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5).
国际融资
产品转让。
(6)有形财产
投资
性售后服务后出租公共服务的旧合同,选择扣除利息部分后的金额作为营业额时,不向承租人收取有形财产价款的利息
增值税
专用发票可以作为普通发票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