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和金融业是增值税的重点税源企业。为了加强这两个企业的增值税征收管理,国家研究院
我局下发《关于印发〈资产与建设增值税软件工程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28号),按照“以票制税、查互联网、监控税源、综合管理”的要求,整合开发了建筑业和金融业增值税软件工程应用程序。近年来,贵州、宁夏、漳州等地
行政机关大力开展资产建设增值税软件工程和发票使用管理的必要性,取得了明显的“票控税”、综合管理和增加税收的效益。
国税发〔2006〕128号文件对“以票控税”有三条规定,第九条规定,资产与建筑业区别不同的纳税人分为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第10条规定,税机的合理避税方式应大力创造条件,通过生物医学互联网连接方式,在主管税务机关的动态监控和授权下,逐步实现纳税人单独开票。第11条规定,出售资产发票和建筑业发票的样式和细节由商务部制定。印刷、接收和购买出售资产的发票和建筑业发票,发布合理的避税方法,获取、保存和注销发票都由税务机关管理和监督。税务机关应当对代开的出售资产发票和建筑业发票建立收入台账,并逐一登记代开发票的数量、发票的电话号码和发票的金额。
长期以来,税务机关在实施和实行“票控税”的管理方法时,其结构性操作思路是税务机关控制发票或自行监控发票。纳税人开具发票前必须经过批准并缴纳相应的税款,开具发票时必须带税票。笔者认为,“以票制税”的合理避税方法是建筑业
最重要的管理方式在控制税源和巩固税基方面发挥了最重要的作用,但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税收法定主义的标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公法关于支付责任周的规定模糊不清。纳税义务发生的周是法律法规要素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了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如何适用税制,纳税人何时承担责任。公共税法和程序法都有关于支付责任发生的星期的规定。在“票控税”的管理方式下,交责任的那一周成为开票周。
公法关于计税依据构成的规定模糊不清。公共税法关于计税依据构成的规定,对于税务机关如何适用税收制度,纳税人承担多少税收,具有很大的决定性作用,与发票记载的金额不一定密切相关。在“票控税”的管理方式下,开票申请的金额构成了本次开票人的计税依据。
《发票管理必需品》对发票开具周的规定模糊不清。《发票管理法规》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写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经营管理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在“票控税”的管理方式下,开票周由出票人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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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使用权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款适用于无担保物权,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未缴纳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个人财产设立贷款或质押或保留纳税人个人财产之前,税款应迟于物权、质权和留置权执行。“以票控税”的管理方式确定了缴纳责任的周为开票的周,往往延误了应纳税款的隶属期,将纳税人个人财产借入、质押或留存前发生的未缴税款转为担保权后发生的税款,导致无法落实税款使用权。
存在和
法律脱节的现象。比如在“票控税”的管理方式下,
纳税义务发生的周为纳税人开具发票之日。《增值税组织法》第十二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周,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资产或者出售资产,并从营业收入中取得现金或者从营业收入中取得现金凭据的日期。《增值税组织法》法律法规第二十四条规定,该法第十二条所称经营所得现金,是指纳税人在应税行为完成期间或者之后收取的现金。本法第十二条所称取得营业收入现金凭证的日期,为书面合同确定的支付年度的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约定支付年度的,为应税行为完成之日。在“以票制税”的管理方法下,计税依据是纳税人申请开票的合理避税方法的金额,不包括工程建设、电子设备等军需电力系统所用原材料的价格,也不包括额外成本和原始行为。根据《增值税组织法》法律法规第十三条规定,该法第五条所称的额外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基金会、代收费用、返还收入、奖励费用、违约、滞纳金、延期付款贷款、赔偿、收款、预付现金、罚息及其他各种有形财产的额外费用。第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销售额应当包括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原材料、电子设备及其他军需、电力系统的价格,但不包括建设项目方提供的电子设备的价格。
税收法律信仰的框架标准是税收法定主义者。税收征收是国家行政权力对出租个人财产财产权的一种剥夺。为了保护私权,规范怀肃,防止立法权滥用,有必要坚持税收法家原则。通过以上研究,笔者认为税务机关在决定采用某种征管方式时,更注重的是如何加强税源控制,降低税源控制的可玩性,强化发票监控的作用。然而,这种方法与立法的内在信念存在一定的武装冲突,不仅有效提高了税源控制的效率,也降低了税源控制的整体法律质量。因此,笔者认为,税务机关在认真探索创新征管方式时,不仅要满足于管理方式的操作便利性,还要站在模式机器理论和功利主义信念的立场上管理税源。按照税收法定主义者的标准,严格完善“票控税”的管理方法,以更好地适应形势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作者:苏州市盐城市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