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底,国务院发布《关于做好自贸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6]63号),具体复制推广了包括申请税控文件、全省中小企业简单注销等一批新的改革问题。
《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温家宝副总理签署批准,国务院于年底发布,现就全省范围内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和管理工作作出部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通知》指出,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和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做出的根本决策。广西、青岛、漳州、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运行一年多来,国家一直在融资、商贸、
国际融资
以及现场管控等。,并形成了一批新的改革创新研究成果,将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通知》明确了复制推广改革的19个细节[包括避税:(1)全省复制推广的12个新一批改革(包括避税管理的各个领域,包括外商投资中小企业除负面形式外的各个领域的设立和变更审批改革、申请税控证件、简单注销中小企业);(2)商业贸易便利化的各个领域包括国际中国海关认证业务(AEO)互认系统和入境原材料控制;(3)现场管控政策包括引入中介机构对中小企业进行保税区核查、核查、检查,以及中国海关中小企业外贸金融机构数据公示制度,以及在中国海关类似管控领域复制推广的7项改革议题(包括出口维修产品管控、委内原材料管控等新领域)。)].
《通知》强调,要深刻认识复制推广自贸区试点改革经验的深远影响,将复制推广管理作为实施创新、协调、橙色、开放、共享可持续发展价值观,推进供给侧体制改革。最重要的措施集中在促进制度创新和深化分权和分权化,结合管理,改善公共服务改革,以逐步建立新政府和新领域,结合中华民族的开放经济的发展要求,停滞释放改革储蓄,增强可持续发展的新能源和扩大可持续性
《通知》要求天津市人民政府各省市(区、市)要将自贸试验区试点改革经验的复制推广管理列为省级和台湾地区重点项目管理,完善合理避税的领导职能和复制推广管理,大力创造条件,扎实推进,确保试点改革经验的本土性和有效性。国务院各有关机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复制推广管理工作,凡需报国务院批准的事项,都要按程序报批,需要变更国务院有关行政事务法规、文件和部门规章的,要依法同时办理。还要求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部际会议办公室积极监督检查复制推广改革试点经验的进展和视觉效果。
从地区来看,作为通知,还附上了《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改革经验复制、推广和管理特殊任务专门表》,以进一步明确各种改革问题的负责机构和推广周期。
2016.11.15
(编辑:魏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