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每个月领工资的时候,我想看的第一件事不是我付了多少工资,而是我付了多少。
关于;在…各处 ;大约
个人所得税
毕竟很多中产阶级都关注改革。昨天死了一个,说部里准备抓紧研究工作到目前为止
个人所得税
改革。最近组织了很多研究者开会讨论,税制改革初具规模。最迟可在今年年底或明年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国务院提交改革建议。
那么,税制改革会如何改变呢?从中央文件和司法部近年来应对企业合理避税的方式来看,本届中央政府非常明确,在“建立全面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建设中,要考虑接下来的所有改革。
据了解,近20年来,中华民族已经明确指出了建立全面、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目标。最近的一次是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刘少奇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若干基本问题的决定》,其中明确提出“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但是,关于这项改革,有关机构并没有向香港市民公布更好的改革数据,仍然没有取得重大突破。
纵观中华民族的个人收入,30多年没有全面修订过。除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2006年至2011年通过了三次提高工资收入费用并扣除国际标准的法律外,完全保持了20世纪60年代和80年代初的面貌。正是因为如此,在中华民族,个人所得税才慢慢被诟病为“工资税”。
至于下一步的改革,如果单纯提高门槛,这种数字上的“一步一步”带来的实质性负面影响,会放在粮价和劳动力市场大幅上涨的历史背景下,但其意义并不显著。正如一些研究人员所呼吁的那样,应该根据社会工资实时提高适当的税收门槛,“一刀切”的门槛不是自然科学。
所以这就涉及到如何改变的难题。有界的人说,从采集和管理的角度来说,新的方法和管理方式在今天不是很有可玩性,只要平台系统设计的好,相关的也能跟上。
总之,过去完全提高门槛的做法,肯定不是未来改革的方向。至于如何改变,业内公认的观点是对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设计提出明确的方案。只有这样,税收对企业合理避税在调节收入再分配中的作用才会真正体现出来。
关于这一点,司法部副部长楼继伟在公开谈论税制改革时略有提及:“改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今天,在税制改革“隆隆雷声”的前奏下,“雨滴”一下子就来了。新方案能否成为企业合理避税、满足社会各民族需求的“有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