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虚开发票?虚开发票会有什么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顺序、栏目开具,所有发票应当一次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和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
(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
什么是虚假发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为他人、为自己、为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未购买、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接受应税服务的;
(二)有购销商品或者提供、接受应税服务,但为他人、为自己、为他人、为他人开具虚假数量或者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三)进行过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虚开发票的后果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假数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报金额超过1万元的,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务发票罪;虚开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其他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