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条”入账也是节税!
2021-11-01 09:05:24
“欠条”的录入也是节税!接下来,跟随开心君一探究竟!案例一公司于2021年11月采购一批商品,金额50万元,当月销售。由于当月未取得发票,货物以入库单、合同、银行付款单记录。 后来由于供应商注销,再也拿不到采购发票。这些“白条”可以税前扣除吗?答:可以入账,允许税前扣除。 参考: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的公告: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取得发票应当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因注销、吊销、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取得发票的。支出的真实性经相关材料确认后,相应的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企业在补换发票或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营业执照被依法注销或吊销等特殊原因,无法补换发票或其他外部凭证,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经下列材料证明支出真实性后,可以税前扣除其支出: (一)无法补换发票或其他外部凭证原因证明材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等)。).(二)有关经营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三)非现金支付的支付凭证;(四)货物运输的证明材料;(5)货物进出仓库的内部凭证;(六)企业会计记录等资料。 注: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要信息。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费用,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021年9月,A公司要求王师傅搬运办公桌椅,并支付王师傅现金480元。王师傅提供了一张手写的收据。这张“白条”可以税前扣除吗?答:可以入账,允许税前扣除。 参考:1。根据2021年6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2021年第28号公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九条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支出以发票(含税务机关按规定开具的发票)为依据。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规模零星业务的个人的,其支出以税务机关开具的发票或者收据凭证、内部凭证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据凭证应当载明收款人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规模经营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业务的销售额不得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门槛。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深圳注册公司外资改革试点的通知》(财税〔2021〕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五十条规定,增值税起征点范围如下: (一)按期缴纳税款的,月销售额为5000-20000元(含)。 (2)按次纳税的,每次(日)销售额为300-500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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