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增值税、消费税优惠政策-向市慈善总会捐赠一批汽油,用于防疫车辆使用,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优惠吗
2021-11-01 09:05:30
我集团是一家综合性集团公司,下属公司从事石油化工、房地产开发、建筑、商业和物流等。 为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者深圳公司长期注册公司,近日,集团公司计划向市慈善总会捐赠一批汽油,供防疫车辆使用。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优惠待遇吗?你可以享受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第三条规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己生产、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等国家机关加工、购买的商品,直接捐赠给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医院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及其附加。 汽油属于消费税范围,在生产和进口环节征收。为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建议汽油通过集团公司下属生产汽油的石化企业直接捐赠给市慈善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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