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成功企业的成长和发展,一般是从公司注册,业务拓展,最后设立分公司开始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内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另一种是外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如果国内企业需要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只能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需要哪些条件和流程步骤?最初的编制可能会有这样的疑惑,今天的顶级编辑会帮你详细了解!
设立分公司需要哪些具体条件
1.分公司的注册项目包括:
名称、经营场所、负责人和经营范围。此外,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登记:
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公司公司登记机关盖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的,最终由总公司承担。
其次,设立分公司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分支机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的登记前必须报经批准的事项,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执照副本。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支机构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以上项目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标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公章。公司登记机关准予分公司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公司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