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第四批技术攻关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2021-10-21 09:02:23
为提升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产业整体自主创新能力,突破关键零部件等产业发展共性关键技术,聚焦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民生等科技领域瓶颈关键技术,为深圳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领域、优先主题、重点项目的关键技术攻关提供资金支持。 (1)《深圳经济特区促进科技创新条例》,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4号;(2)《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中共深圳市委深发〔2021〕7号;(3)《深圳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21〕1号;(4)《深圳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条例》〔2021〕1号;(5)深圳市科技R&D基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深科创规〔2021〕2号 扶持力度和模式扶持力度有量化限制,这批资金将纳入2021年市级预算安排。 受年度科技研发经费总额控制,单个项目最高资助强度不得超过1000万元。 支持模式的预融资。 申请重点技术研究项目资助的条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牵头单位应当是在深圳或者神山特别徽州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或者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采用联合申报方式,鼓励产学研用惠州解决关键问题。其中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2021年应具有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年营业收入;国内(含港澳)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可作为惠州单位参与项目;(2)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R&D基础和条件(具备深厚的R&D场地、设施、人员等条件),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优秀的技术管理团队,并能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企业自筹资金不得低于申请资助金额;(3)项目负责人须为申请牵头单位的专职在职人员,且项目团队成员总数50%以上须在深圳购买社会保险;(4)联合声明应注意以下事项:1 .申请书中填写惠州单位名称并加盖惠州单位公章;2.《惠州协议》应明确申请牵头单位和惠州单位的R&D内容划分、知识产权分配等相关内容;3.申请牵头单位的资金拨付比例不低于单个惠州单位;4.申请人牵头单位可在联合国(含港澳)范围内共同研究开发创新资源。 深圳以外的单位视为惠州单位,按深圳市财政资助资金管理有关办法执行。 (5)本项目申请实行限定项目制。具体要求如下:1。同一法人单位只能牵头申请深圳网上注册公司该批次技术的一个重点项目;2.被列入科技诚信异常名录的单位和人员不适用;3.承担或申请过2021年度优秀重点技术研究项目(含重点技术研究)的牵头单位,不得牵头申请本批次重点技术研究项目。 (6)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标准。 深圳幸福财税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的公司注册、财税代理、知识产权、深圳创业补贴、人事社保服务。 如果您有任何业务或财务问题需要了解,可以登录快乐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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