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修复的时限和程序有什么规定?-深圳财务公司
2021-10-21 09:02:18
纳税信用修复的时限和程序是什么?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恢复纳税信用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7号)第二条规定,符合本公告第一条第(一)项所列条件且失信行为已纳入纳税信用评价的, 纳税人在被税务机关列入失信记录的次年年底前,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信用恢复,税务机关将根据《纳税信用恢复范围和标准》调整深圳市福田工商登记公司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分值。 符合本公告第一条第(一)项所列条件但失信行为尚未纳入纳税信用评价的,纳税人无需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将调整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分值,按照《纳税信用恢复范围和标准》进行纳税信用评价。 符合本公告第一条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条件的,纳税人可在纳税信用直接判定为D级的次年年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税务机关根据纠正纳税人失信行为的情况调整纳税信用评价指标的状况,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进行重新评价,但不得评价为A级.. 针对非正常家庭不诚信行为的纳税信用修复,一个纳税年度只能申请一次。 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纳税信用等级经纳税信用修复后不再为D级的纳税人,其直接责任人已登记或其他负责经营的纳税人此前与D级关联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解除D级关联的纳税信用。 第三条规定,纳税人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的,应当填写《纳税信用修复申请表》(附件2),并承诺纠正不诚信行为的真实性。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虚假承诺的,按照《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调整表(试行)》(附件3)撤销相应的纳税信用修复并扣分。 第四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纳税信用修复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将信用修复结果反馈纳税人。 ....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如果公司在经营、财税方面遇到问题,请及时咨询快乐财税!我们有专业的会计师团队和财税政策研究团队,可以根据作者的政策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避免公司陷入经营风险。 深圳金融公司服务热线:400888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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