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是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意思相同时发生的股权转让。由于股权转让只有在转让方和受让方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况下才能发生,因此股权转让应当是一种合同行为,应当以协议的形式表示。今天,边肖将向您介绍公司的股权转让。希望能帮到各位大佬。
一、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
股份转让是指所持股份的转让,在中国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转让。股份转让按股份载体不同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份转让。一般股份转让是指以非股份形式进行的股份转让,实际上包括实缴股本但未发行股份的转让,以及虽认购但未缴股款而无法发行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是指以股票为载体的股份转让。股份的转让可以进一步分为记名股份和无记名股份、纸质股份和无纸化股份。
二、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多为书面形式。一些国家法律法规也明文规定股权转让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甚至是特殊的书面形式(公证)。但是,非书面股权转让经常发生,尤其是以股票的形式,可以更有效、更快速地进行。
三、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
即时股权转让是指随着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或受让方付款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有特定条款或条件的股权转让为保留股权转让。中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报告其持有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所持股份作出其他限制。为了规避这一法律,发起人在公司成立一年后与他人签订附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董事、监事、经理与他人签订附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即为预期股权转让。
四、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与公司非参与的股权转让
公司参与本次股权转让,表明本次股权转让得到了公司的认可,因此可以视为名义上的股东资格变更,但实际上已经得到了公司的认可,这是公司参与本次股权转让最积极的意义。但同时,我想提醒大家,在很多中国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现象中,不时会出现未经股权转让方邀请或未经股权所有人授权的情况。
五、有偿股权转让与无偿股权转让
股权有偿转让无疑应该是股权转让的主流形式。但无偿股权转让也是股东行使股权处置权的一种方式。股东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完全转让股权。股东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取得股东的股权。实践中需要注意的是,股东单方以赠与方式转让股权的,受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表示接受或者放弃,受赠人接受股权赠与,股权转让;受赠人放弃股权赠与,股权不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