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核准
2021-12-03 15:12:36
事项内容

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核准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核准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的审批

事项类别

任何其他事务

法律依据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关于印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条  件

申请报销时应满足的条件:

(一)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生育的,应当在分娩后1年内/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交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申请材料;

(2)参加生育保险不满1年的职工生育的,应当在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1年内提交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申请材料;

(3)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的职工,其失业配偶生育的,应当提交申请材料,在分娩后一年内/计划生育手术后一年内为其失业配偶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4)参加生育保险不满1年的职工,其失业配偶生育的,应当在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为其失业配偶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申请报销的生育医疗费用为被保险人在正常保险期间发生的费用。

数量方式

没有数量限制,只要符合要求。

申请材料

(1)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所需资料:

1 .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验原件复印件);

2.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原件);

3.加盖医院公章的收费收据原件(原件);

4.加盖医院公章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验原件和复印件);

5.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检验原件,复印件已收)/出院小结(检验原件,复印件已收);(注:住院者需提供出院小结)

6.被保险人的银行账户(核对原件,领取复印件);

(1)金融社保卡已办理的,无需提供银行账户复印件,报销费用将直接支付至社保卡额度绑定的银行账户;

(2)未办理金融社保卡的,需提供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7.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核对,复印件已收)/婴儿死亡证明(原件核对,复印件已收)(注:申请报销产前检查及分娩费用的,只有申请报销产前检查费用才能提供此信息,无需提供);

8.计划生育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申请报销产前检查及分娩费用)

(1)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

(2)非深户口可提供常住户口或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同时提供参保单位出具的《单位分配证明》;

(3)已注销计划生育证明的城市需提供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9.参保单位外派证明(原件)(注:未深度登记长期外派且不能出具本市计划生育证明的提供);

10.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据复印件)

(二)报销参保失业人员配偶生育医疗费用所需资料:

1.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验原件);

2.参保人员失业配偶的身份证(验原件);

3.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原件);

4.加盖医院公章的收费收据原件(原件);

5.医疗机构诊断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出院小结(验原件,收复印件)(注:住院患者需出院小结);

6.加盖医院公章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验原件和复印件);

7.结婚证(核对原件,领取复印件);

8.失业登记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注:失业配偶非深户籍的需提供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登记证明);

9.被保险人的银行账户(核对原件,领取复印件);

(1)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银行账户需参保人银行账户;

(2)被保险人已办理金融社保卡的,无需提供银行账户复印件,报销费用将直接支付至社保卡额度绑定的银行账户;

(3)未办理金融社保卡的,需提供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10.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核对,复印件已收到)/婴儿死亡证明(原件核对,复印件已收到)(注:如果您申请报销产前检查和分娩费用,如果您只申请报销产前检查费用,您可能不会提供此信息);

11.计划生育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申请报销产前检查及分娩费用);

(1)失业配偶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可以是户籍所在地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或《计划生育证明》;

(2)已注销计划生育证明的城市需提供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12.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复印件)。

注意:所有复印件都要用A4纸复印。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 00-12: 00,下午14: 00-18: 00。

受理机关

各区社保分局医保科对就近参保人进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公司:深圳市彩田南路海天综合楼13楼;福田分公司:深圳市彩田南路海天综合楼三楼;罗湖分局:深圳市人民北路3092号物资大厦;南山支行:南山区南新路3032号;宝安分局:深圳市宝安二区湖滨路5号社保大厦(区武装部旁);盐田分局:盐田区海靖二路工人女青年活动中心;龙岗支行:龙岗区中心城区龙翔大道8031号;光明分局:光明新区光明街道社保大楼;坪山分局:坪山新区坑梓街道人民中路23号;龙华支路: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碧兰路大布巷路口(原李思路大布巷路口)。电话:12333,投诉电话:83460096。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审批决定书》自申请人收到之日起生效。未指定到期日期。

决定机关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会保障处,医疗保险科。

联系电话

12333

事项程序

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的流程:

1.申请报销的参保人员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网址:http://www.szsi.gov.cn/)的“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填写申请表并打印申请表;

2.准备申请材料到就近的社保分局或管理站提交审核报销申请,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批报销。

3.各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对被保险人提供的报销资料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受理;资料不全的,出具《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

4.工作人员将受理的材料进行整理,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有关规定逐级审核后支付。

时  限

自验收之日起30天。

  法律效力经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社保分局医保科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救济权利

申请人对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行政服务(非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信访部门投诉;行政相对人对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有权:1 .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2.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事项收费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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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申报系统生成

年审年检

没有年度审查

     网上受理https://e.szsi.gov.cn/siservice/  状态查询https://e.szsi.gov.cn/siservice/

相关附件:

生育保险和医疗费用报销网上申报操作指南。文件

相关附件: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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