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疫情相关的办理商标业务期限相关问题解答
2021-11-02 08:55:26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受疫情影响商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350号公告 现将与疫情相关的商标业务办理时限相关问题回答如下:1。哪些商标业务可以在适用期限内暂停?如当事人当日办理商标业务更正、审查提交材料回文、商标费用缴纳、申请提供使用证据和协商回文、撤销提供连续三年未使用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申请商标异议、商标驳回复审、不予注册复审、无效宣告复审、撤销复审、答辩及补充证据、请求无效宣告的答辩及补充证据等商标业务。,相关时限应为自行行使。 二、什么是“权利行使障碍”和“权利行使障碍消除日”?权利行使障碍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开始住院隔离,或因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商标业务无法正常办理之日。 行使权利障碍消除之日,是指当事人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住院隔离之日,或者其所在地区开始复工、人员管控结束之日。 基于疫情特殊情况,为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权益,当事人同时具有上述时间的,以最有利时间作为权利行使障碍产生并消除之日。 三、如何主张中止期限?当事人办理上述商标业务时,应当提交中止适用期的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列明疫情期间深圳宝安中心公司注册人所在地、权利行使障碍原因及消除时间,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4.中止期限可以提交哪些证明材料?当事人应当提供感染治疗、隔离或者控制期等证明材料,但当事人所在地区政府公开发布的延期复工通知除外。 为减轻受疫情影响当事人的负担,多个类似业务申请因同一原因主张中止的,可以只提交一份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当与其中一个案件一并提交。对于其他情况,在中止适用期的申请中只需写明证明材料所在案件的申请号。 5.因疫情未能及时续展商标怎么办?当事人因疫情原因未在延长期限内申请商标注册续展,可能导致其商标权丧失的,可以自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申请续展,并参照答案4附相关证明材料。
我们的优势
上门服务

支持POS机刷卡

最快1小时上门交接资料

专业服务

具有10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严格按照新三板财务标准做账

价格透明

拒绝隐形消费

价格全称透明合理

支付随心

支付宝扫码支付、POS机刷卡

微信扫码支付、现金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