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注销程序是什么[深圳注册公司,专业代理记账]
2021-10-13 09:34:19
公司清算注销程序实际上就是公司清算程序,在工作中常被称为公司清算程序。 以下是关于公司清算注销的程序。 公司清算和注销的程序是什么?1.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设立清算组: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二)、(四)、(五)项规定解散的,应当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据此,拟解散的企业应当在股东作出书面解散决定后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二.清算组的组成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清算期限内未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拟解散的企业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由于《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期间清算组的设立和组成没有特别规定,清算组应当按照前述规定由一名股东组成。 拟解散公司的股东为公司股东的,清算组成员由股东指定。 清算组成员人数不限,但应有股东书面委派证明。 三.清算组备案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清算组成员和负责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备案所需基本材料:(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填写后加盖公司公章);(二)股东签署的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3)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书》(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应当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四)清算组成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5)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解散清算组成员、记录责任人名单是公司的法定义务,也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行政许可进行监督的手段之一。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未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交的,处以3万元罚款。 四.债权人的通知和公告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以及《公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将公司解散和清算的情况书面通知所有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经营区域,在公司注册地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力的报纸上公告。 据此,拟解散企业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公司解散和清算情况通知所有已知债权人(注意应与备案时间同时进行),并于60日内在深圳级报纸和全国性报纸上公告。 此外,为规避风险,建议在主业区域内有影响力的省级报纸上公告。 法律没有规定公告次数,但为了规避风险,建议至少公告三次。 根据《公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第二款: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未清偿债务的,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据此,清算组未依法履行告知、通知深圳注册网络公司的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未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成员应当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动词 (verb的缩写)债权申报登记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清算组收到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后,应当对其提供的债权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登记,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登记。 《公司法解释二》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清算时,债权人对清算组核定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请求清算组重新核定。 清算组拒绝重新核定的,或者债权人对重新核定的债权仍有异议,债权人以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根据《公司法解释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 (一)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结束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当予以登记。 清算程序终结,是指清算报告已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批准。 (2)债权人的补充债权可以在公司未分配财产中依法清偿。 公司未分配的财产不能全部清偿的,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清偿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取得的财产。 但是,债权人因重大过错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除外。 (三)债权人或者清算组以公司未分配财产和股东在分配剩余财产中取得的财产不能全部清偿补充申报债权为由,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不及物动词清理公司资产,处理债权债务和分配财产清算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理、清查和登记,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聘请评估公司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聘请律师事务所进行尽职调查。 清算组除对申报的债权进行核查登记外,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但出于清算目的,公司清算组有权对公司未了结的业务进行处理。 (2)收取公司债权。 清算组应当及时要求公司债务人清偿公司到期债务。 对于未到期的公司债权,应要求债务人尽可能提前清偿。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清算组可以通过转让债权的方式变相清偿。 清理公司财产后(包括登记剩余财产、债权、收取债权等。),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算组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确认。 发现公司资不抵债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清算组应当按照清算方案,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分配财产(注:先清偿有担保债权): (一)支付清算费用;(二)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赔偿;(3)补缴欠税(注意办理完税证明,及时办理税务登记注销证明,基本顺序为先国税后地税,工商注销时需要);(四)清偿公司债务;(5)将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 债权人、股东因债权纠纷或者诉讼原因暂时不能参与分配的,清算组应当从清算财产中按比例缴存相应数额。 清算费用包括下列项目: (一)清算组成员及聘用人员的报酬;(二)管理、出售和分配清算财产所需的费用;(三)清算期间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公告费;(四)清算期间为维护债权人和股东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完成上述五个步骤后,清算工作结束,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提交股东签字确认,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清算报告至少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 .债权债务已经清偿;2.员工的所有税费和工资已经结清;3.注销公告于х、х、х、х日在хх报发布(本报应为公开发行的报纸,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可办理注销登记)。 以上是对什么是公司清算注销程序的介绍。 深圳市幸福财税顾问有限公司深圳注册公司是为您身边的财税顾问记账的专业代理公司!如果您有任何问题和业务需求,请随时联系我们的服务热线:注册公司:www.yfcsg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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