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的必要性〉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7号),明确规定:“第十六条暂时需要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凭购销产品、提供或者接受公共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管理和娱乐活动的书面证明,可以向经营管理场所申报。
金融事务
行政机关申请开票。根据税收法律和行政法规,
金融事务
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国有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开具发票前进行征税。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财政部门的明确规定,向其他单位报送发票。
禁止国有股东代表开票非法转让所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二、根据商务部代表纳税人申请公开
增值税
《发票并发程序》新闻稿(商务部2016年第59号新闻稿)明确规定:“现在由纳税人开具发票(纳税人取得的资产和另一人出租的资产由地租管理机构开具。
增值税
除发票业务外,并发程序的新闻稿如下:
第一个兼职程序
(一)在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纳税人按下列顺序同时办理:
1 .在办税服务大厅指定窗口:
(1)提交《缴纳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申报表》(见附件);
(2)第三方申请开票,提交证明和信函;
其他纳税人申请开票,提交统一社会金融机构的证照(或金融发行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件及载有金融机构字符的管理人信函。
2.在同一个窗口中审批并缴纳增值税和其他相关税费。
3.《国有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应在同一窗口领取发票。
(二)在固定租金合伙人处,修建纳税服务大厅,纳税人按照下列顺序和方式办:
在办税服务大厅定额指定窗口:
(1)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申报表》;
(2)第三方申请开票,提交证明和信函;
其他纳税人申请开票,提交统一社会金融机构的证照(或金融发行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件及载有金融机构字符的管理人信函。
2.在同一窗口缴纳增值税。
3.到指定的租金窗口审批,缴纳相关税费。
4.到定额指定窗口领取发票及相关完税证明。
……
第三条代纳税人出售资产和他人出租资产开具增值税发票业务所需信息仍按《商务部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开具普通发票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第二条第(五)项执行。
本新闻稿将于2016年11月1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