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在日常交易往来过程中,其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若遇到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一般需要申请由税务机关代开,而一般纳税人则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小规模纳税人在日常经营发展过程中,如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又应如何进行处理呢?接下来,本文将对此进行简要说明。一般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在日常交易中只能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如果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需要申请税务机关开具,普通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小规模纳税人在日常业务开展过程中如果拿到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怎么办?接下来,本文将对此进行简要说明。
首先,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需要明确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概念,不需要退回重新开。此外,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专用发票,无需认证抵扣,只需直接计入相关存货成本或费用账户即可。
此外,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成为普通纳税人后,也可以抵扣增值税。具体依据如下:
1.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个人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应税劳务;
(二)免税规定适用于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根据财税〔2016〕36号:第五十三条纳税人有应税行为的,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个人消费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2)适用增值税免税的应税行为。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人减免税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
现将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人的减免税情况公告如下:
1.纳税人未取得生产经营所得,在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按销售额和征收率简单计算的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经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可从进项税额中抵扣。
以上是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处理的说明,希望能为企业的会计处理和会计报税提供一些参考,以保证企业能够专业地完成财税工作,维护企业的财税安全。
辛凯财税可以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一站式财税服务。如需公司注册、会计报税、落户前海公司、注册商标、一般纳税人申请、公司转让或其他工商税务疑难问题,请在线咨询我们的官方电话:400 888 2048或登录辛凯财税:深圳代理会计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