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增值税征管若干问题的公告
2.委托纳税人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即通过填埋、焚烧、净化、制肥等方式对废弃物进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增值税税率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如果货物不是经过填埋、焚烧等专业化处理后生产的,受托方属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说明》(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中“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受托方收取的加工费按6%的增值税税率征收。
(2)如果货物是经过专门处理后生产的,且货物属于委托方,则委托方属于提供“加工服务”,委托方收取的加工费按13%的增值税税率征收。
(3)如果货物是经过专门处理后生产的,货物属于受托方,则受托方属于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受托方收取的加工费按6%的增值税税率征收。受托人使用生产销售的货物时,适用该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3.委托拍卖行拍卖文物艺术品,委托方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拍卖行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代征货物的价款向买受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相应的货物价款不计入拍卖行的增值税应税收入。
拍卖行应保存以下纸质或电子证明材料备查:拟拍卖物品的图片信息、委托拍卖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收款转账凭证、委托方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相关资料。
文物艺术品,包括书画、陶瓷器、玉石器、金属器、漆器、竹木牙雕、佛教用具、古典家具、紫砂茗具、文房清供、古籍碑帖、邮品钱币、珠宝等收藏品。四.如果单位在解禁流通后将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转让给外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五条确定的购买价格低于单位取得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成本价,则以实际成本价作为购买价格计算缴纳增值税。
5.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免减项目实施期间,可根据纳税申报期选择实际享受增值税免减政策的起始时间。
一般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免征、减征政策后,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要求放弃免税(减)权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纳税人放弃免税(减)权声明,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一般纳税人应当自提交备案材料的次月起,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6.符合以下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选择在2020年12月31日前重新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重新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一个月为一个纳税期)或连续4个季度(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七、一般纳税人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清单二》第4栏“免税销售对应进项税额”和第5栏“免税金额”。免检项目不需要填写。
八、本公告第一条至第五条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第七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未办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执行,已办理的事项不再调整。
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