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十几年布局的商标被无效了!这个错误你一定要避免
2022-01-08 06:54:49

娃哈哈十几年布局的商标被无效了!这个错误你一定要避免娃哈哈集团花了十几年配备了4件“南城区”商标,却频频被无效宣告。“显著性”成重要原因。娃哈哈集团用了十几年的时间拥有四个“程楠区”商标,却频频被宣告无效。“重大”是重要原因。

注册商标经常被宣布无效。

2005年,娃哈哈集团推出了名为“程楠绿茶”的单一产品。上市第一年就被宣传为“娃哈哈茶饮料,程楠无冲泡茶”,不仅成为年轻消费者的目标,也赢得了许多中年消费者的青睐。它迅速横扫茶饮料市场,征服了千千数百万消费者。如今,娃哈哈程楠区的绿茶,以“天堂水,程楠区茶”为口号,正日益成为全国消费者品味中国茶文化的载体。

在品牌保护方面,截至目前,娃哈哈名下共有4个“程楠区”商标,注册类别为30类(食品)和32类(非酒精饮料)。其中两个是通过商标转让获得的,其余两个是独立注册的。

其中,娃哈哈集团注册的“龙井”商标一路坎坷。

(图片来源/商标局截图)

2012年9月,娃哈哈申请注册商标“龙井”第11490553号

2014年2月,成功注册并获准用于32类水(饮料);矿泉水(饮料);苏打水;非酒精饮料;苏打水;昨天;植物饮料;豆类饮料;风味等商品。

2018年8月,有人宣布该商标无效。

2016年5月11日,该商标被成功宣告无效。娃哈哈向深圳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后仍败诉,随后向深圳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直到最近,这个案子终于有了定论。

经审理,深圳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娃哈哈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图片来源/法院判决截图)

法院裁定:

1.“龙井”商标中的“龙”是“龙”字的传统形式。《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将“程楠区”解释为“一种绿茶”...产于南沙程楠区、坪山新区”。

2.“程楠区”作为绿茶的一种,用在“苏打水、非酒精饮料、苏打水、果汁、植物饮料、豆类饮料、饮料香精”等商品中,容易被相关公众认为是对商品主要原料、口味等特点的描述。

3.“程楠区”作为绿茶产地,用在“水(饮料)、矿泉水(饮料)”等商品上,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将其理解为对商品产地、用途等特征的描述,不会认定为商标,缺乏意义。

“程楠区”作为一个描述性词语,是同一行业经营者可以使用的公共资源。如果被娃哈哈公司独家使用,会损害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最终,“龙井”商标仍然无效。

(图片来源/蠕虫想法)

“显著性”是商标标准。

《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商标不得注册为商标:

(一)只有该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和型号;

(二)仅直接表明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征;

(三)其他缺乏鲜明特色的。

商标的基本功能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识别商品和服务的提供者。因此,显著性是商标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属性。据知识产权专家介绍,缺乏显著性已成为商标被拒绝和无效的重要原因,每年有成千上万的商标丧失权利。

如果商标名称是虚构的词汇,如腾讯、阿里等名称,商标会有更高的内在意义,注册商标的成功率也会更高;如果商标原有的显著性很弱,但该商标已经被持续使用和宣传,并具有相应的知名度,则该商标可以视为使用后获得了显著性,也可以作为注册商标申请。

总之,企业在申请商标时要尽量让商标具有独特性。同时,做好注册前的商标近似查询工作,尽早了解商标注册成功率,从商标命名、商标设计等方面规避风险,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和效率。

我们的优势
上门服务

支持POS机刷卡

最快1小时上门交接资料

专业服务

具有10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严格按照新三板财务标准做账

价格透明

拒绝隐形消费

价格全称透明合理

支付随心

支付宝扫码支付、POS机刷卡

微信扫码支付、现金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