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未备案不能售卖医用口罩!想要生产销售医用口罩看
2021-12-27 09:47:09

注意!未备案不能售卖医用口罩!想要生产销售医用口罩看自疫情发生以来自疫情爆发以来

微信群和朋友圈开始出现。

口罩、酒精和其他防护用品的销售

然后卖口罩、酒精等防疫用品。

我需要资质吗?

我们平时使用的口罩一般分为劳动口罩、医用口罩和普通口罩。疫情防控期间,大多数人使用医用口罩进行防护。

医用口罩作为一种医疗用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因此,销售医用口罩不仅需要办理营业执照,还需要“第二类医疗商业登记证”。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经营者还必须能够提供销售医用口罩的进货票据、供应商(个人)的资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明。

所以对于企业来说,医用口罩可以卖,不想卖。

提醒:个人和个体户不能销售医用口罩。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二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的,生产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可见医用口罩不能随便卖。

如果销售非法医用口罩会怎么样?

销售非法医用口罩,如果销售金额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将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销售金额不符合刑事立案标准,将面临其他处罚。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非法生产、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价值在一万元以下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价值一万元以上的,处以价值二十倍以上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规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备案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规定,无证明文件经营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非法经营的医疗器械价值在一万元以下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价值一万元以上的,处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2020年2月26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自2020年3月1日起,各市停止全省疫情防控所需第二类医疗器械应急备案工作。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已调整为二级响应,省内疫情整体情况了有了好转。

因此,自3月1日起,广东省二类医疗器械紧急审批通道停止紧急备案!备案时将恢复原要求(医生资质、人员、场地、现场参观等)。).现在需要的客户朋友抓紧时间,时间紧迫!

目前,我国各地疫情总体形势有所好转,但医用口罩、体温计、防护服等医用物资仍有较大需求。此外,随着近期国外疫情加剧,出口需求日益增加。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虽不能立即紧急办理,但仍可正常流程办理。作为生产经营该类医用材料的必备凭证,有生产经营需求的企业仍应尽快办理许可证申领手续。如果有考虑防疫产品进出口的业务朋友,也可以申请进出口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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