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向企业借款注意事项!否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1-12-06 08:5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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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借钱自用的现象时有发生。比如企业借钱给员工买房买车,有的投资者向被投资企业借钱给其他非投资企业,一般都是入账,反映在其他应收账款中。部分企业不清楚个人贷款是否涉及个人所得税,往往导致涉税风险。

个人向该企业借款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主要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8〕83号)

该政策的主要内容是:

企业借给企业关联个人的借款,在规定时间内(年度终了后或一年以上)未归还,且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按照相应项目(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应用应注意以下风险点:

纳税人为借款企业关联企业的个人,包括投资人(自然人股东)、投资人家庭成员及企业其他人员;

判断时限为纳税年度终了后或一年以上;

是否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

1纳税人范围的确定

个人所得税的适用范围包括:

1.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者其家庭成员向被投资企业借款;

2.个人投资者或者其他企业的家庭成员向被投资企业借款;

3.受雇企业的员工向受雇企业借款。

也就是说,企业相关人员纳税,非相关人员不纳税。

示例:

2017年4月,A公司投资人李以个人名义购买商铺,公司为李支付首付款650万元,计入其他应收账款。李购房缴纳的印花税、契税、综合保险费等90万元计入企业管理费用;支付抵押本息50万元,合计790万元。年底不还。公司认为该财产用于公司经营,公司固定资产增加,其他应收款减少,李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税务机关认为,李是公司的出资人,公司支付李购房的相关费用,该房产的产权为李,李应按分红和奖金缴纳个人所得税158万元(790×20%)。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职工向企业借款的征税限于借款用于购买房屋等财产,所有权登记为职工个人,借款年度终了后不归还借款的情形。其他借贷活动是否征税没有明确规定。换句话说,如果企业出借的资金没有用于购买上述资产或财产所有权没有登记在个人名下,则上述政策不适用。

2纳税年度末的理解

在实践中,年末未偿贷款的时间节点在不同地方有不同的实施方式。按照部分贷款一年(即12个月)计算,如果12个月后还不上,就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人根据12月31日未归还的边界决定是否征税。

为此,纳税人应把握时间节点,根据当地具体规定执行。

示例:

某房地产公司投资人孙谋于2017年7月1日向该公司借款870万元,纳税年度终了时未归还,也未用于生产经营。税务机关责令其缴纳“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并对其处以罚款。公司认为“纳税年度终了后”没有具体期限,股东孙在税务检查时已归还借款,不应纳税。税务机关认为,纳税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此后相关贷款是否归还不应作为判断相关违法事实的标准。

这里的关键是年底(12月31日)之后节点的合理定义。

比如个人在12月30日向企业借款,但在12月31日仍未归还,只借一天就征收个人所得税,显然是不合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20号)明确了期限,即期限超过一年且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贷款应纳税。根据该规定,上述孙于2017年7月1日取得投资企业贷款。如在2018年6月30日前归还,无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是否用于企业生产经营

投资者的贷款是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还是其他方面,实践中存在争议。

一般来说,企业出借个人资金是不计利息的,应该作为销售来缴纳增值税。对借贷资金收取利息,为企业进行债权投资,对利息收入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企业的经营行为。这样,企业借给个人的贷款用于经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收款与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有很大不同。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都与企业的经营活动有关。例如,企业的资金如果用于采购原材料,则按预付账款或应付账款核算。当用于投资股票和股权时,会通过交易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进行核算。投资后,企业将通过分红和转让获得收益,这些资金将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经营活动以外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一定相关的各种应收款和暂付款。

示例:

在某公司2017年末的往来账户中,应收账款为0,其他应收账款大幅增加,是一笔大额资金。原因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个人向公司借款960万元,纳税年度后未归还。公司声称其贷款用于企业生产经营,但既无具体经营方向,也无相关证据证明。事实上,张向该公司借款后,将其用于另一家新成立公司的注册资本。在这种情况下,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贷款是否用于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活动,需要在借款单中详细列明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具体业务,后续相关业务活动的凭据应与借款单所列用途一致;如果你借钱自用,或者购买房屋等财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则不应超过期限,否则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昌平镇税务局、中国税务报

发布:快乐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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