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香港利得税两级制20个问题解答
2021-11-02 08:55:05
在最新的香港财政预算案中,2021/20课税年度的利得税将下调100%(上限为2万元),减轻企业负担!同时,投资者关注香港的利得税。如何划分两级制?在这篇文章中,快乐财税将通过20个问答给大家简单讲解一下!回答两级利得税制度的20个问题Q1:两级利得税率是多少?A1:在利得税两级制下,公司及非法人业务(主要是合伙及个人独资业务)的首200万元应评税利润的利得税率,将分别降至8.25%(税务条例附表8规定税率的一半)及7.5%(标准税率的一半)。 超过200万元的公司及非公司业务的应课税利润,将继续分别按16.5%及15%的标准税率课税。 Q2:哪些纳税主体可以按两级利得税率纳税?A2:所有在香港应课税利润的实体均可按两级利得税率缴税,除非该实体的其他相关实体已获提名按两级利得税率缴税。 请参考下面的问题3。 Q3:哪些税务主体不按两级利得税率纳税?A3:在相关纳税年度,如果一个实体在基准日期末有一个或多个关联实体,则两级利得税率仅适用于其中一个被提名的关联实体,其他关联实体将不适用两级利得税率。 请参考下面的问题8。 此外,如果一家公司已经根据第14B(2)(a)条(合格再保险业务和专属自保保险业务)、第14D(5)(b)条(合格企业财务中心)、第14H(4)(b)条(合格飞机出租人)或第14J(5)(b)条作出决定。 问题4:如果应纳税实体的部分应纳税利润来自合格的债务工具,并根据《税务条例》第14A(1)条按半税率征税,该应纳税实体能否按两级利润税率对剩余的应纳税利润征税?A4:是的。 应税实体的一般经营收入的应税利润仍可按两级利得税率征税。 问题5:什么是实体?A5:实体是指自然人、组织和法律安排;法律安排包括:公司、合伙和信托;如果一个自然人经营一个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该人应被视为每个个人独资企业的独立实体。 问题6:如何定义相关实体?A6:一个实体(前者)在以下情况下是另一个实体(后者)的关联实体:(1)两个实体中的一个控制另一个实体;(2)前者和后者均由同一实体控制;(3)如果前者是从事个人独资业务的自然人——后者是从事另一个人独资业务的同一人。 问题7:如何确定“控制”?A7:一般来说,一个实体(无论是直接还是通过一个或多个其他实体间接):(1)拥有或控制另一个实体已发行股本总额的50%以上;(2)有权行使或支配行使另一实体50%以上的表决权;或(3)有权享有另一实体总资本或利润的50%以上,即控制另一实体。 问题8:在两级利得税制度下,如果纳税人拥有相关实体,利得税率是多少?A8:两级利得税率不适用于该税务主体。 应税实体的所有应税利润将按16.5%或15%征税(视情况而定)。 但是,如果其中一个相关实体在某一纳税年度选择了两级税率,税务局局长可以按两级税率征税。 问题9:继续问题8,如果一个实体拥有一个关联实体,该实体如何选择两级利得税率?A9:被提名实体可在其利得税报税表(适用于公司和合伙企业)或个人报税表(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中声明其业务应在相关纳税年度按两级利得税税率纳税,且无其他相关实体选择按两级利得税税率纳税。 一旦做出选择,就不能在当年撤回。 但是,如果满足所有相关条件,不同的相关实体可以选择在不同的纳税年度按两级利得税率纳税。 问题10:是否可以有多个相关实体选择按两级利得税率缴税?A10:没有 在同一纳税年度,只有当没有其他相关实体选择两级利得税率时,该实体的选择才会生效。 但是,如果满足所有相关条件,不同的相关实体可以选择在不同的纳税年度按两级利得税率纳税。 Q11:如果税务主体选择按两级利得税率征税无效或未作出选择,将如何对税务主体征税?A11:除《税收条例》另有规定外,应税实体的所有应税利润将按16.5%或15%的税率征税(视情况而定)。 问题12:两级利得税率是否适用于同一业主经营的多个个人独资企业?A12:不适用。 如果一个自然人经营一个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该人应被视为每个个人独资企业的独立实体。 两级利得税率只适用于其中一个已作出选择的个人独资企业。 其他个人独资企业(和其他相关实体)将按15%或16.5%的税率征税(视情况而定)。 Q13:如果应税主体没有关联主体,是否需要选择两级利得税率?A13:纳税实体必须声明在相关纳税年度的基准期结束时没有相关实体。 为便于管理,税务实体可在其纳税申报单中声明其业务应按两级利得税率征税。 问题14:在利得税两级制下,在甚么情况下,个人选择个人入息课税会没有好处?A14:如果个人选择通过个人评估进行评估,则应纳税额根据所有来源的总收入(包括来自非法人企业的利润)按累进税率计算。 由于个人可提名其一项业务按分类评税的两级利得税率缴税,个人评税计算的税款可能会高于分类评税计算的税款。 问题15:如果非香港居民须以香港付款人名义缴纳利得税,应如何选择两级利得税率?A15:在香港无关联实体或所有关联实体在相关课税年度未选择两级利得税率的非居民的应评税利润,可按两级利得税率征税。 在填写利得税报税表(BIR54表格)的人士资料时,香港的付款人应与该人士核对,看看该人士是否符合上述两级利得税率的课税条件。 如果符合这些条件,香港纳税人可以在有关的利得税报税表中申报,他应按照两级利得税税率缴税。 不过,在以香港付款人及其他付款人名义课税的应评税利润中,只有少于200万元可按有关课税年度的两级利得税率中较低者课税。 问题16:香港纳税人计算从支付给非香港居民的总额中扣除的金额时,采用两级利得税制度前后是否有差异?A16:没有区别。 香港付款人应与非香港居民核对,以确定该人在有关课税年度的评税基期结束时并无相关实体,或所有相关实体并无在有关课税年度选择两级利得税率,并在利得税报税表(BIR54表格)作出相关声明。 即使非居民人士应按两级利得税税率缴税,香港付款人可能不是唯一为该人士申报利润的付款人。 在这种情况下,香港付款人在支付非居民在香港时,应假设该人不按两级利得税税率纳税,并保留足够的资金支付税款。 Q17:在两级利得税率下,前200万元的额度应该如何分配给合伙企业的合伙人?A17:合伙企业业务的前200万元按7.5%或8.25%(适用于公司合伙人的应纳税利润)的较低税率征收利得税,200万元限额以上的利润按15%或16.5%(适用于公司合伙人的应纳税利润)的较高税率征收利得税。 在适用的情况下,200万美元的限额将根据相关的利润分配比例分配给公司合伙人和非公司合伙人。 问题18:纳税人可否以有关课税年度将按两级利得税率课税为理由,申请暂缴利得税?A18:没有。 q19:2021/19年度及后续纳税年度,税务主体是否可以因拒绝或遗漏选择按两级利得税率征税而对多缴税款提出异议或申请退税?A19:是的。 《税务条例》中有关反对、上诉和退税的规定在此适用。 问题20:如果纳税人在纳税申报表中错误申报没有关联主体,或者没有其他关联主体选择按照两级利得税率纳税,会发生什么情况?A20:任何在纳税申报单上没有合理解释的错误陈述都可能招致重罚。 根据《税务条例》的规定,当两级利得税率不适用时,税务局会发出补充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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