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心财税提醒您!严查工资偷税,2021年企业工资费用这4个方面将重点检查![记账报税 工商注册 纳税申报]
2021-10-13 09:34:59
随着各种政策的更新换代,工资条越来越可怕,不是因为别的,因为你做的工资条可能有涉税风险!案例:广东省鹤山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举报信息,对某制造企业实施税务检查,查实该企业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通过虚列人员、分解工资等方式逃避代扣代缴义务,逃避个人所得税20余万元。 该局依法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罚款共计40余万元的决定。 案例分析:本案中,虽然报告引起了税务机关的注意,但报告函中并没有实质性的证据,税务机关仍然依靠金税三期系统中相同的行业信息和征管数据来收集企业存在的瑕疵。 现在的监管不同于过去,更加严格,更加精准。沿用多年的“避税”老办法被堵死了。如果坚持使用,将面临前所未有的税收风险!老板、股东、财务等企业管理者要高度重视税务安排的合法性!否则不仅会补缴之前偷逃的税款,还会每天按万分之五计算滞纳金,并处以大额罚款!也会给企业带来信誉和纳税信用等级的损失!甲方为了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少交养老保险,人为减少员工总数。 企业为符合税法对高新技术企业设定的条件弄虚作假,不仅存在较大的税收风险,而且很可能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未来企业不仅享受税收优惠,声誉也会受到影响。 案情简介:某税务局发现A公司近三年销售额每年增长20%,所得税负担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其他纳税考核指标较好。 但A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本年度R&D人员数”、“本年度从业人员总数”、“本年度R&D人员占当年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三项指标并未发生明显变化,与高新技术企业经营特点不符,引发税务人员质疑。 经了解,近三年来,A企业没有增加生产设备,只是对关键设备进行了升级,改进了生产工艺,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产能,但并不是A企业生产规模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 为此,税务人员对企业A进行了五次实地检查,分别是生产计划安排记录、员工考勤单、加班补贴单、工资支出和社会保险缴纳原始凭证、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明细表等。 经核实,发现两种异常情况:一是各部门在岗员工总数大于《企业基本信息表》员工人数;二是员工社保缴费比例远高于当地同类企业。 结合之前发现A企业的“人工成本”金额比较大,税务人员判断A企业可能以人工成本的形式包含了部分员工的工资。 原来A公司发现税务人员经常检查高新技术企业是否存在虚增的技术人员,很少检查员工总数,于是决定反其道而行之,真实反映技术人员数量,人为减少员工总数,既满足了当年科技人员占员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0%的要求,又实现了企业少交养老保险的目标。 提醒: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指引》(郭克发火〔2021〕195号)相关规定,企业从业人员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从业人员。 一般情况下,在职人员的报酬计入“工资薪金”,兼职或临时工的报酬计入“人工成本”。 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来认定。 但无论是在职人员、兼职人员还是临时工,工作时间超过183天的,都应计入企业职工总数。 因此,虽然A公司为了减少员工总数,将部分员工的工资以人工成本的形式计入,但根据规定,A公司以“人工成本”支付的员工,如果符合累计工作时间183天的要求,也应计入员工总数。 人工成本是个洞,想开也打不开。 说到这里,小惠也要提醒大家,对于今年的税务检查来说,工资薪金是重点,与工资薪金密切相关的工资表可能存在涉税风险!检查人员根据企业情况,从四个方面检查企业账簿中的工资、费用项目:1。查看工资支出凭证,查看企业的人员花名册、考勤表、工资明细账、计算表,查看工资支付凭证是否与银行发放的工资卡等凭证数据对应且无差异。 二.检查企业员工数量和薪酬标准是否有异常。检查人员分析企业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和广州代理公司注册情况,核实员工人数和工资标准,重点核实月工资低于3500元的人员比例。 三.检查账户和现实的区别。审核分析企业“应付职工工资”科目是否与已发放工资总额对应,检查各项津贴、补贴、奖金发放是否正确。 核对“应付福利费”科目的支出情况,核实企业通过该科目发放现金和实物的具体情况。 四、结合企业数据的第三方信息分析,利用金税三期系统和社保系统,检查企业缴纳的工资薪金和社保人员中的人员数量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检查企业中申请个人所得税的人员比例和收入情况。 经核查取证,核查人员确认,2021年至2021年期间,该公司虚报企业人员10余人,虚增工资费用60余万元,从而逃避个人所得税20余万元。 1.工资个税的计算是否正确。重点检查工资表中扣缴的个税金额是否按照税法规定计算,是否存在人为计算错误或故意少缴个税的情况。 2.人员是否真实。重点检查工资条上的员工是否属于公司真实人员,是否存在虚假花名册、假发工资等现象。 3.工资是否合理《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合理的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者有关管理机构制定的工资薪金制度,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薪金。 税务机关在确认工资薪金合理性时,可以把握以下原则:(1)企业制定了较为规范的职工工资薪金制度;(二)企业制定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和地区水平;(三)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的工资薪金相对固定,工资薪金调整有序进行;(四)企业已对实际支付的工资、薪金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五)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税、逃税为目的;4.是否申报纳税重点检查企业工资单上的人员是否都在金税三期纳税申报系统中依法申报了“工资薪金”项目的个人所得税。 5.是否有两项以上收入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办法》(国税发〔2006〕162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在中国境内两个以上地方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从两个以上地方取得工资、薪金的,应当选定一个单位,并向其中一个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个人取得两项及以上工资薪金的,应当固定一个单位,携带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工资薪金支付合同及支付凭证,每月15日前向固定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 6.辞职人员是否有未删除的信息。重点检查企业工资表中是否还存在人员离职甚至死亡,但仍申报纳税且未及时删除这些人员信息的现象。 7.适用税目是否正确。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计税时,是否将“工资、薪金”项目故意折算为“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并将高税率项目转换为低税率项目,导致申报纳税较少。 8.年终奖计税方式是否正确对于员工当月获得的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根据其商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 注: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每个纳税人只能采用一次这种计税方法。 9.免税收入是否合法重点检查工资表中的免税收入项目是否符合税法,如免税健康商业保险是否符合条件,通信补贴免税是否符合标准等等。深圳市幸福财税顾问有限公司是您的理财顾问!如果您有任何问题和业务需求,请随时联系我们的服务热线:注册公司:www.yfcsg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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