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最新修订!纳税申报表新变化
2021-10-13 09:34:23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1年第23号公告,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共涉及5张表格,其中3张表格样式调整,2张表格仅填写说明修改。 本期我们主要研究三种调式。 第一个是“免税收入、扣除收入、收入减免及其他福利明细清单”(A201010)。 修改1:删除原表的第7行和第8行。 经表内调整后,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不再分门别类,而是将“(3)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各行填列在一起。 修订二:原表中“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项下增加“其中”两项。 三.修订:原表第23行第“(四)其他”项下增加2项作为调整后表样第23行、第23行,用于纳税人填报享受社区家庭服务所得减征9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政策的税收优惠,以及申报表未列明的其他减征所得的税收优惠。 修订4:在原表第33行“国家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运营收入定期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项下,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填报享受新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运营收入定期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的税收优惠情况增加“其中”项。 风格调整的第二种形式是所得税减免税明细表(A201030)。 原表第28行项目增加两项,作为调整后表样的第28行和第28行,用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填报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的税收优惠情况和其他优惠情况。 风格调整的第三种形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预缴及年度纳税申报表(乙类,2021年版)》(B100000)。 修改1:原表中“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项下增加“其中”两项。 修改二:增加第20行内容,满足纳税人申报享受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对民族自治地方企业应纳的部分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的税收优惠情况。 修订3:增加第21行内容,满足纳税人计算当期实际应纳(退)所得税额的需要。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修改将于2021年7月1日起施行,涉及的原表格和填报说明同时废止。 深圳市辛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您的财税顾问!如果您有任何问题和业务需求,请随时联系我们的服务热线:注册公司:www.yfcsg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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