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是指经商标管理机构依法核准注册的商标。与未注册商标相比,注册商标的权利主体依法享有对其商标的专有权,他人不得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这里提到的相同或相似的商品/服务是指注册商标的类别。为了便于商标的检索、审查和管理,所有商品和服务都分为45类,形成商标分类表。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申请行业相关类别的注册。
换句话说,每一个注册商标都是为某一类商品或服务指定的,商标持有人享有在批准使用的商品/服务上使用该商标的专有权。
那么,如果我们已经拥有一个注册商标,但除了获得批准的商品/服务之外,还想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是否需要重新申请?
-必填。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s2/】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准使用的商品为限。
《商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准的使用范围以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申请注册。
因此,如果注册商标所有人对于同一商标图样,除了获得核准的商品或服务外,还需要获得商标专用权,则无论新增的商品或服务是否与核准的商品或服务构成类似的商品或服务,【/s2/】均应另行提出新的商标注册申请。[/s2/]
以上就是关于知协小课堂丨注册商标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取得专用权,还要重新申请吗?相关内容,商标交易您应该多多了解知协网,知协网是专注于商标领域的智能搜索平台,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专业的 商标注册申请 、 商标注册查询 、 商标出售转让 、等 商标交易 买卖服务。一直以来,知协平台商标申请量稳居全国前十,走在浙江前列。能够取得骄人傲绩,最大的优势在于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开创行业先河。32.cn知协更拥有经验丰富的专业顾问团队,为您简化商标注册流程,节省商标注册费用,助力企业成功获得商标。买商标,先查询,交易商标就上知协网!电话:1889695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