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分局关于开展宝安区2021年度品牌奖励工作的公告 - 开心财税_您身边的财务顾问「代理记账报税-深圳注册公司-公司变更-深圳-宝安-沙井-财务公司-价格实惠-哪家好-代办流程及费用」
2021-10-12 09:27:12
相关企业:根据《宝安区关于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及其操作规程(宝安区品牌奖励操作规程),我局将对2021年度荣获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的企业进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 .申请条件2021年申请宝安区品牌奖,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为:(不含光明新区、龙华新区)2。2021年首次获得中国名牌、广东名牌产品或省级名牌称号。 (认定时间为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1月31日)二、需提交的申请材料1份。企业已取得国家和省有关部门颁发的品牌认定证书或批准文件复印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3.近三年企业税务登记证、完税证明复印件;4.企业的银行、账户名称和账号;5.经理的联系信息。 以上材料均需按标准A4纸规格复印加盖公章,并提交税务证明原件。 申请材料请于2021年4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到深圳市宝安区23区新安二路海关大楼15楼13号窗口(政务办产业基金窗口)或宝安区42区番神路75号工商物价大厦1304、1306室提交。逾期在东莞长安注册的香港公司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获得奖励的权利。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分局2021年3月31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