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9年7月1日起,一系列新的涉税法规将正式实施。我们来看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将于7月1日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通过,于2019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与暂行条例相比,《车辆购置税法》在以下七个方面进行了调整:
第一,调整收藏范围。
第二,取消最低计税价值。
三.新的免税项目。
四、取消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
五、计税基础不再包括额外费用。
六、新的退税条款。
七、强化合作机制。
企业所得税2018年修订版
纳税申报表预付款生效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修订2018年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3号)。本次修订涉及五个表格,其中三个表格调整表格样式,两个表格仅修改填写说明。《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实行按月预缴的居民将使用2019年6月报告期起修订后的纳税申报表;对于实行季度提前还款的居民企业,将从2019年第二季度报告期开始使用修订后的纳税申报表。
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管理事项的调整
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申报,规范税务部门征管,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4号),对《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进行了修订完善。同时,通过优化优惠政策和申请付款人申报,可以享受《通知》的显性优惠政策。本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从7月1日起申请注销税务更方便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9〕64号),从扩大即时操作范围、简化注销前业务处理流程、减少数据报送三个方面对现有政策进行了细化、补充和完善,并推出了一系列措施,以更大的力度优化注销流程。
对已实行实名征税的纳税人,简化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要求,无需向税务机关提交《税务登记证》、《临时税务登记证》、《发票领用簿》的正本和副本,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等相关文件的正本和副本。该通知将于2019年7月1日生效。
另外,这些和你生活息息相关的新规定都执行了,下拉看看~
普通护照和港澳通行证的费用降低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通知,从7月1日起,私人普通护照收费标准由160元/护照下调至120元/护照,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80元/护照下调至60元/护照。
养老机构的评级有国家标准
7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标准《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将养老机构分为五个等级。等级越高,养老机构在环境、设施设备、运营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能力越强。
ETC车辆的优惠待遇有所增加
交通部下发通知,从7月1日起,严格执行ETC用户车辆通行费不低于5%的基本优惠政策,实现ETC车辆通行区域无任何差别的基本优惠。
商标注册和变更的成本降低
7月1日起,知识产权部门受理的商标续展注册费由1000元降至500元,变更费由250元降至150元。提交网上申请、接受电子文件的商标业务,免交变更费。
国家铁路将实施新的列车运行图
7月10日00: 00起,国家铁路将实施新的列车运行图和夏季运行图。一批新的复兴电动车组将投入使用,中国联通香港的高铁站将增加到58个。
人民日报,中国税务报,北京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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