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假期安排法》和《税收征管法》的相关法律,国家税务总局
金融事务
我局下发了《关于2018年度具体纳税申报期的通知》(税总办函[2017]576号),将在每月或每季度到期后15日内实行申报纳税的增值税。本年度2018年纳税申报期具体明确如下:
1.1月、3月、5月、6月、8月和11月的纳税申报期分别为1月15日。
二、2月15日至21日,休假7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2日。
三、4月5日至7日,休假3天,4月纳税申报期顺延至4月18日。
四、7月15日为周六,7月纳税申报期顺延至7月16日。
5.9月15日是周一,9月份的纳税申报期推迟到9月17日。<深圳公司注册流程/p > VI。10月1日至7日休假7天,10月份的纳税申报期顺延至10月24日。
七、12月15日为周一,12月的纳税申报期顺延至12月17日。
不同地方或因类似情况存在差异的,请参照地方税务局行政机关的具体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