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广州市、广州、深圳市等城市之后,深圳版的支持企业方案出炉。继广州、广州、深圳等城市之后,深圳版配套企业计划发布。
2月8日,深圳发布《支持企业应对疫情攻坚克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具体条款共计16条,包括减免物业租金、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帮助企业稳定现金流等。,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全力支持重点单位抗击疫情。
一是加强对重点单位抗疫服务。
包括加快审批生产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的新项目,优先安排土地、水、电等资源性指标。鼓励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扩大技术改造投入。2月1日至3月31日采购的设备,补贴不超过设备投资的50%,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建立防疫物资临时储存和保管制度,鼓励相关企业满负荷组织生产。疫情发生后,疫情期间生产的防疫物资将由政府统一采购和储存。
设立进口防控物资快速通关专窗。建立绿色采购渠道。疫情防控期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在城市层面采购疫情防控物资、项目和服务的,采购单位自行采购,进口物资采购无需经过批准。
金融机构要全力满足疫情防控的融资需求。
租金减免、社保费用减免和公积金减免
企业生产受到影响,但仍要承担租赁成本,这让很多企业主叫苦连天。
日前,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SASAC)提出,拟对深圳市科技园区、工业园区、非政府机构和国有企业所属非国有企业的租户免交两个月(2月1日至3月31日)的租金。
《若干办法》进一步扩大了减租范围,提出对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出租物业(包括厂房、创新型工业用房、办公楼、农业批发市场、商铺、仓储物流设施、配套服务用房等)的,予以豁免。)归市、区政府和市、区属企业所有免租两个月。
非国有企业或家庭(个人)承租市、区两级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住房,免交2个月租金。鼓励惠州公司、非国有企业和业主个人根据国有企业的做法,积极倡导社区入股减免物业租金。
除减租外,其他减负措施还包括:用人单位因疫情原因未按时缴纳企业社会保障费的,可推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将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降低至3%,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者申请延期缴纳住房公积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此外,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将退还6个月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免除全市工商企业2月份两部分电费的基本电费,由市财政支付;对生产经营有困难且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由企业向税务部门申请延期缴纳,延期缴纳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3个月。
帮助企业稳定现金流。
对于餐饮、旅游等行业来说,受疫情影响,无数中小企业面临着严峻的现金流挑战。
对此,《若干办法》提出,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有发展前景但因疫情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不得放贷、切断或压贷。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和企业家到期还款困难,可延期或续贷,可酌情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
为疫情防控相关企业、生活物资重点企业票据贴现开通再贴现绿色通道,将业务办理流程缩短至2个工作日;积极运用再融资等工具,鼓励金融机构向相关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
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受益范围扩大至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商业银行2月1日至6月30日新增贷款(延长期限视同新增贷款)风险损失补偿比例上限由50%提高至80%。
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发行“疫情防控债券”,畅通直接融资渠道。股票质押协议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经协商可延长3至6个月。
此外,还提出了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的措施。鼓励各银行机构适当降低贷款利率、降低手续费,力争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2019年降低0.5个百分点。
疫情防控期间,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减免30%,其他符合条件的惠州担保机构给予一定的担保费补贴。
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全年免收再担保费,融资性担保资金再担保风险分担比例由最高50%提高至60%,鼓励担保机构对惠州银行推荐的符合条件的贷款项目实行“见贷即担”。
全力支持
其他配套措施包括加大产业资金优惠支持力度,进一步释放“四千亿”政策红利,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的支持,加大助企稳岗力度,落实灵活就业政策,加大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补贴力度,加强出口信用保险服务保障等。
为保障职工就业,多项措施提出,疫情防控期间,将上一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给未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
参保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按企业及其职工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5%予以退还。
企业在职工接受疫情治疗或者医学观察隔离期间支付的工资,按照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的50%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