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完成商事登
2021-11-22 09:18:29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实施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的通知》(深财快〔2021〕40号),2021年11月15日前,已完成商事登记,商事登记信息中经营范围包括代理记账业务且未取得行政许可证书的中介机构(简称股票中介机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我市承诺改革实施公告发布后6个月内)到该业务办理。 经审查,对不具备执业条件的机构,或逾期未办理许可证书的机构,由各区财政部门提示申请取消代理记账业务范围,并向社会公告。 股票中介机构先预约财政局进行核查,然后在系统中申请认证。 证券公司打电话28922146预约。预约成功后,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带公章的A4纸)到区财政局517室核实:1。代理记账资格申请表(盖章签字);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检查:企业营业执照);3.提交加盖机构公章的告知承诺书;4.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的书面承诺(核查:会计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原件、会计师三年继续教育证明、单位社保证明等。);5.全职员工在本机构全职工作的书面承诺(核查:员工社保证明在本机构,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6.记账业务内部规范(核查:员工职业道德、业务操作规程、业务质量控制规范、业务档案管理等制度);7、3名以上全职员工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 审核通过后,股票代理记账机构网上申领《代理记账许可证证书》,具体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点击立即办理,自动跳转至“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填写并上传申请表、告知承诺书等信息后,提交龙岗区财政局办理。 龙岗区金融广州办事处注册公司业务电话:28922146。 特此宣布。 龙岗区财政局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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