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税务抗疫税收最新政策-增值税及发票相关问答
2021-11-01 09:06:19
为进一步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充分发挥税收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和纳税人关注的税收热点,我们将在疫情防控期间及时为您安排热点问答,让您了解最新税收信息,享受最新税收优惠,便捷办理涉税事宜。 深圳财税公司幸福财税将与您携手共进,共克时艰,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1.因为疫情,我给长期租用我工厂的企业减免了三个月的租金。这三个月需要缴纳增值税吗?既然已经提前收到房租,并给对方开了发票,退了三个月房租后怎么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收管理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6号),纳税人出租房地产,租赁合同约定免租期的,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21〕36号)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 如已提前收到租金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需退还租金,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条例》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扣除的销项税额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月、2月增值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但税控屏锁定时间仍为2月16日。 因为疫情,老板通知他2月19日上班,抄税已经来不及了,会导致税控的锁定。需要去税务局解锁,不利于疫情防控。希望这个规定可以调整。 你不必担心。 为做好疫情防控,本月增值税复制纳税申报将“非接触式”。 本月纳税人只需将开票电脑接入互联网,插入税控设备(金税板、税控板、tax Ukey),进入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等待软件自动上传汇总,然后完成抄税工作,直至弹出“征期自动上传汇总成功”提示。 也可以在开票软件-汇总处理模块中手工操作,如下:1。金税号牌开票软件:“汇总上传”-“远程清卡”;2.税控屏开票软件:“报表汇总”-“反写”;3.税务UKEY开票软件:“报表汇总”-“回写监控”。 以上两种方法可以解决税控设备的发票锁定问题,保证您的正常开票。 如果您无法完成上述纳税申报和清卡,请联系税控服务单位。 3.因为疫情严重,我去办税处收发票不方便。听说可以快递。需要多长时间?答: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提供发票在线申请业务。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申请业务,也可以自愿选择邮寄领取增值税发票。 受疫情影响,如果近期选择邮寄申领增值税发票,从申领之时起需要3到5个工作日左右才能收到发票,具体视物流情况而定。对于疫情导致物流配送时间长的问题,我们会积极协调快递公司,请纳税人谅解。 纳税人申请成功后,税务机关在将发票交给快递公司时,也会将发票邮寄单号和查询网址发送到纳税人填写的收件人手机号码上,纳税人可以通过快递公司网站查询物流进度。 4.为了防控疫情,我公司从日本进口口罩和消毒液,发给员工上班使用,并取得了海关付款单。这些项目可以扣除吗?答:根据你所说,虽然是在海外购买的,但你已经拿到了增值税海关缴款书。根据现行政策,为生产经营购买的材料、器具,包括你说的特殊时期生产的劳动防护用品,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并取得合规扣税凭证,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5.1月份以来,我们餐厅受疫情影响较大,客人较少,营业额下降很多。如果加上人工和材料,我们会损失很多。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吗?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自2021年1月1日起,为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快递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截止时间将根据疫情情况另行公布。 你从1月1日起的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 根据《关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说明》(财税〔2021〕36号),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要而提供的各种服务活动。 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等生活服务。 6.我公司是一家物流企业,接到国家指令调拨运输疫情防控关键物资,取得了运输收入。你想交税吗?不需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自2021年1月1日起,纳税人运输防治肺炎关键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7.我公司是口罩生产企业,属于疫情防控关键物资生产企业名单。为了扩大生产,我们在1月份紧急采购了大量原材料,并翻新了一条生产线。许多投入无法涵盖。我可以要求退税吗?答:是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自2021年1月1日起,疫情防控重点防护物资生产企业可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21年12月末相比新增的最终留抵税额。 因此,在2月份的申报期内,您可以为1月份增加的增量税额申请退税。 8.我们公司1月份想申请增值税增量退税,但是现在受疫情影响,不能去公司上班。我们可以在线申请吗?答:是的。 您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留抵退税2021”模块,在2月申报期结束前提交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申请。 9.我们工厂是由无纺布制成的。因为疫情的原因,口罩的需求量急剧上升。我们专门以平时工资的5倍召回员工,并积极联系离职员工开始工作。区政府给了我们工厂启动补贴。这种补贴需要缴纳增值税吗?答:你公司收到的各级政府财政补贴不“与销售商品的收入或数量直接挂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5号》,纳税人在其他情形下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销售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10.我们公司为了爱心,在海外购买了大量的口罩、防护服等物资,直接送到荔湾区的定点医院。需要交税吗?答:没有。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其他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医院捐赠自己生产、加工、购买的货物,免征增值税。 11.我企业一批票通过认证期360天。原计划本月扣除投入,现在受疫情影响,在家隔离。等我回单位,肯定会超过时限。我该怎么办?你不需要担心。自2021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21年1月1日或之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广州虚拟登记公司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审核比对、抵扣申报时限。 申报增值税时,可以通过深圳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使用这部分发票信息。 12.我公司是一家公共交通公司,由于新型肺炎疫情,客流量有所下降,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了较大影响。 有税收政策支持吗?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自2021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截止时间将根据疫情情况另行公布。 你从1月1日起的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21〕36号),公共交通服务包括客运轮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汽车、长途客运、班车。 13.我们公司是一家快递公司。受疫情影响,市民网购生活用品的情况明显增多。快递公司承担着繁重的收发货职能,疫情期间做生意的成本也在增加。 有没有相应的优惠政策?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自2021年1月1日起,纳税人为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快递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截止时间将根据疫情情况另行公布。 你从1月1日起的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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