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所得税
是否按照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支付全部应纳税所得额,是否按照扣除必要的明确规定后的所得税净利润收取全部成本费用。明确项目至少应涵盖以下问题:
(a)收入的所有方面
1.企业资本风险评估的增值是否纳入应纳税所得额。
1)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在港交所改制过程中的资本风险评估和增值,可按以下明确规定办理(财税〔2015〕65号):
2)企业重组和一般企业重组的风险评估和增值。如果风险评估后资本的产权仍属于贵公司,则其资本的应税生产成本将不在bvi公司登记,资本风险评估的增值部分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资本经风险评估后用于内部融资,改变了资本的产权,贵公司应按资本不计后果的商业价值和资本的计税基础,按现代生产成本确认收入,将已按明确规定扣除的折旧、损耗、摊销和中央银行的金额,作为项目的扣除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2.企业从外资企业取得的所得是否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境外企业的权利融资,被投资方应根据挪威政府(周边地区)的税收,对非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所得进行再分配。企业从境外取得的正确投资收益,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在境外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或相当于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从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扣除,但扣除额不同于整体融资收入。根据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在境外纳税时,可以自由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抵扣所得税:第一种方式为“国家不抵扣”;第二种方式是“固定费率扣除”;企业的扣款方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境外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全境内应纳税额+境外所得税应纳税额-境外所得税抵扣额。
3.解禁后通过倒卖香港证券交易所非流通股(限制性股票)股份获得的注册bvi公司收入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这里需要注意解禁代持前的所得税处理。请参考税务总局2011年第39号新闻稿。
4.按照权限发生制原则确定企业取得的各项收入的计税是否有困难。:
这是在企业所得税申报中进行的,A105020《未经授权确认的收入纳税调整表》。
对于会计的严格性,收入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和收入确认的前提来确认的。该法明确规定,并非所有收入都按照基于权力的会计原则确认,这导致税收差异。如地价收入、利息收入、使用权费收入、分期钱包法销售的产品、时间规模超过12个月的施工合同收入等。,不同于会计确认,需要纳税调整。
5.是否存在通过往来账户和“预提费用”等双方科目实现应纳税所得额或调整公司收入的延迟;授权制造和专利费用收入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这里指的是注意通过课程减少收入,从而调整收入,进而调整应税收入...收取的使用权费是否进入应纳税所得额。。。
6.非货币性资本利得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此处涉及的税收折扣包括但不限于:
2015年第33号新闻稿,即“国家研究所”
金融事务
我局关于非货币性资本融资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新闻稿;和普遍注册bvi公司
金融事务
重组相关法律法规,带来税收优惠合同问题...
7.是否存在不纳税调整的等价销售行为。
等价销售行为,等价销售行为是企业的非货币性资本交换,利用运费、个人财产和劳务进行捐赠、偿债、赞助、集资、电视广告、样品、员工福利或利润分配等。应当相当于销售运费、转让个人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财政金融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8.流转税和各项支出是否有各种减免,是否得到中央政府奖励,是否按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这里真正的担忧在于中央政府的补贴:
明确提及的法律法规有:国税发〔2011〕70号;国税发〔2008〕151号等。
9.是否有捐赠的货币资金和非货币资金,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这里适用的规定是:国税发[2003]45号,网上好像过热了...
10.是否存在企业投资收益未按周边地区纳税差额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二)各方面的成本
1.是否存在通过虚开发票或虚开人工成本的方式虚增生产成本。
涉及假税率的文件是池磊,请小心...
2.是否有使用不符合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文件和票据,并收取bvi公司注册费用。
3.是否存在不收取费用的“返利”行为,如接受本企业以外的代工单位的单据报销货币返利,计入生产成本等。
这最后暗指的是商业贿赂。太简洁了
4.是否有其他注册bvi公司应该承担的费用。
这里指的是与收入无关的费用,不能从净利润中扣除...
5.资产支出是否一次性计入成本:符合人民币国际标准的道具在成本中重复使用,不进行纳税调整;符合国际资产标准的管理应用软件在营业费用中重复使用,不进行纳税调整
这里要注意人民币加速贬值的税收差异...
6.企业发生的工资报酬费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工资范围,是否符合合法性标准,从审批中扣除后是否在当年专项支付。
7.应计工人福利基金、工会组织基金和工人基金是否超过在应纳税国家注册的bvi公司间标准,且未进行纳税调整。:
企业所得税大多以具体发生为有效范围,未发生计提,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8.职工社会保险费和住房社会保障是否存在超标准或超范围缴纳,不进行纳税调整。是否存在未资本化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特殊工程建设应承担的医疗保险等费用;是否存在只提不多付,虚费少付等问题。
关于住房社会保障的具体实施,有两种思路,一种是医疗保险工资三倍的社会保障超过了增税部分,另一种是增税超过了明确规定的最低社会保障支付额度...思成倾向于后一种观点!
9.是否存在擅自改变生产成本定价方式和调节收入的情况。
10.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是否有折旧;随意改变人民币净残值和折旧年限;很难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这里要注意折旧年限的税务差异:法定年限是规定的,会计是折旧年限的会计估计…
11.是否存在业务招待费、报酬、业务推广费等不纳税调整的超标问题。
12.是否存在擅自在扩大研发费用内非法增加扣款等问题。
可以补充,也要谨慎...
对于很多东方企业来说,没必要拿高科技帽子。在普惠制下享受东部开发的税收优惠是个好主意。
13.是否存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金融机构规定的各种资本减值准备和可能性的扣除。
14.有奴隶吗
国际融资
政府机构贷款利息支出超过
国际融资
按政府机构历年利率计算的金额未进行纳税调整的;是否存在应资本化的利息费用;关联方利息支出是否符合要求。
商务部2011年第34号文规定了历年同类型利率汇率,2008年国税发121号文规定了关联方贷款的企业所得税问题。
15.是否有部分或全部资本被视为伤亡,注册bvi公司未进行纳税调整;是否有灾难或交通事故伤亡赔偿部分,不做纳税调整。
16.利息和报酬费用的扣除是否符合要求:返利、佣金、返利、入场费等是否符合要求。包括在利息和报酬费用中;收中介和一个单纯有合法业务额度的人;净利润扣除比例是否超过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
2009年10月29日在此征税。
17 .是否存在不符合条件或超过国际标准的慈善捐赠,且未进行纳税调整。
18.子公司支付给子公司的管理费率是否符合要求:公共服务细节、国际标准、票价额度是否有合同(或协议)规定;子公司是否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公司的子公司是否具体支付费用。
这里涉及的规定见国税发[2008]86号
19.是否
投资
租赁方式是租人民币,相当于公共机构的租赁,费用过高,不纳税调整。
20 .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恢复专项资金是否按照国家明确规定提取;改变专项资金用途后是否进行纳税调整。
法规可能是:中华民国
所得税
《执法法》第45条
(三)涉及交易的方方面面
关联企业之间是否有业务往来,根据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收取或支付价款和费用,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付金额
bvi公司企业所得税登记
的状态。
这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的相关业务,尤其是税收调整...
(4)代扣代缴所得税
境内企业是否向境外主要融资股东进行分红再分配,是否按时代扣代缴代扣所得税。
代扣所得税税率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