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1月9日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工作,决定出台一批小微企业PW减税政策;部署加快地方政府专项票据的发行和使用,支持在建项目和短板项目建设,带动消费者扩大消费;听取保安人员工资支付情况的汇报,安排做好保安人员工资支付管理工作。
会议指出,贯彻政府机构经济发展管理会议精神,保持去年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努力实现季度稳定和成功,十分重要。必须采取多管齐下的方法。小微企业持续发展,经济稳定发展,经营稳定,就业稳定。会议决定为小微企业推出一系列新的PW减税政策。第一,大幅放宽企业个人所得税优惠
国际标准,并增加个人所得税的优惠范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型和微利企业,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分别减征25%和50%,税率分别减征5%和10%。变更后,外资将覆盖95%以上的支付企业,其中98%是国有企业。第二,它主要包括小微企业、群体工商户和另一个人
,税率起征点将从每月3万元提高到10万元。三是允许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对税率企业的税收筹划缴纳零星税款,减少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项目税、税费、
耕地占用税等地方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高等教育费附加。第四,扩大融资范围,打造享受外资的科技型企业,让反戈一击的风险投资企业和魔鬼融资企业获得更多的税收优惠。第五,为了弥补大规模减税减费造成的地方资金空缺口,财政收入将增加对地方政府的正式转移支付。上述减税政策追溯到今年1月1日,实施期限暂定为三年。计划每年减轻小微企业负担约2000亿元。
会议指出,要着力优化结构,稳定市场需求,更有效地发挥金融政策的作用。落实月底公布的RRR综合减排政策,继续实施务实的财政政策,坚持不搞“排灌”,主动预调纠正,缓解国有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难、投资贵的问题,确保消费市场生产力适度充足,促进就业和消费者扩大。同时,要加快地方政府专项票据的发行和使用进度。会议决定,一是尽快重启一届人大授权已经提前发放的1.39万亿地方债务。抓紧确定专项债券年度再分配计划,早日在9月初前基本完成发行。二是充分发挥专业企业税收筹划债务在现阶段稳定融资、促进消费者的最重要作用。从专项债务中筹集的资金应适当用于在建项目,防止“半拉”项目建设,支持计划内重大项目,解决政府项目拖欠。抓紧建设交通、水利、生态环境保护等一批重大工程。在有工程前提的地方,以便尽快形成器具费用。暂时不具备前提的地方也应抓紧开展可行性研究等材料准备工作。第三,货币信贷政策应与发行专项债券和投资工程项目及设施相协调,引导银行加强融资,确保重大项目的后续投资。第四,规范专项债务管理,偿还法律责任,严格控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会议呼吁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管理。各地要妥善偿还政府融资项目造成的拖欠工资。企业拖欠工资的,责令限期解决,不支付证件的,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