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谜题]
把中小学幼儿园免费交给中央,房地产公司一定要交钱吗?
[解决方案]
根据国家研究所的说法
《通知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办理个人所得税的必要性》(国税发〔2009〕31号)对此有明确规定,明确规定经济开发区企业建设的宾馆、物业娱乐活动、水电站、热力站、污水处理厂、文体场馆、幼儿园等配套设施无偿捐赠给大部分中央和事业单位的,可视为公共配套设施,其建设费用以公用为基础
经济开发区内企业修建的邮电、学校和医疗卫生设施的费用应单独核算。企业与企业管理机构和主管部门单位之间的合资建设项目完成并有偿移交的,企业管理机构和主管部门单位给予的经济发展补偿可以冲减目标建设和生产成本,扣除的利息应改变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国家研究所的说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农用土地管理局
《关于清算管理难点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行政村和看守所开发建设与清算项目相配套的办公楼、会所、停车位(车库)、物业娱乐活动场所、变电站、热能站、污水处理厂、学校、幼儿园、孤儿院、诊所、邮电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