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支持国家社会企业家和人民创新战略的实施,促进中华民族经济发展的结构性更新,司法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新技术股份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16〕101号)。关于外商投资这一税种,纳税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外商投资新技术股权激励和个人所得税有哪些细节?
第一,非上市公司享有合格的股权激励和递延税款。非上市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符合要求的,可以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执行延期纳税的税收政策,即员工在获得股权激励时可以暂缓纳税,延期纳税至股权转让时;
同时,股权转让收入扣除生产成本和适当税费后的利息,适用于“个人财产转让收入”项目,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
。股权转让时,根据行权价格确定股权(权)期权收购的生产成本,根据具体投资金额确定限制性股权收购的生产成本,对于企业合理的避税方式,股权激励性收购的生产成本为零。
二是延长香港交易所股票期权、限售股和股权奖励的纳税期限。一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香港证券交易所根据合理避税方法授予的股权激励,可以在向主管税务机关立案后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所得税。
第三,对技术成果的融资和入股实行特定税种的外商投资。中小企业或一人以技术成果入股村民中小企业,且被融资的中小企业所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利),中小企业或一人自由选择继续按现行相关税制执行,也自由选择申请递延所得税对外投资。科技成果入股融资选择递延税政策的,可以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暂停当期纳税。递延到股权转让时,可以按照股权转让收入的利息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适当税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文件中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是什么?
股票(权利)期权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以事先约定的价格给予购买该股票(权利)的激励的基本权利;限制性股票是指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前提向公司授予一定的股权,激励只有在管理工作年限或周转目的满足股权激励计划明确规定的前提下,才能处分股权;所谓股权激励,是指中小企业无偿授予一定市场份额或一定数量股份的激励性股份。
技术成果有哪些细节?
技术成果是指新技术(包括国防部专利)、软件企业合理避税方法的工程版权、设备布图设计专有权、真菌品种权、生物技术品种,以及教育部、司法部、商务部确定的其他技术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