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信息:“五一”不要圈~这15种发票是营改增后不能扣的
在即将到来的五一,增值税改革将全面实施。“增值税改革”后,增值税发票的处理成为许多中小企业和会计人员关注的重点项目。在这里,笔者收集了关于“增值税改革”中不能抵扣的增值税发票的15种情况,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票价不完全一致,不能扣除
公司可以避税吗国税发第192号明确规定:“简单购买商品或应税劳务支付贷款和劳务费用。纳税人购买商品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支付现金的简易性必须与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单位完全相同,才能批准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比如中小型机械制造企业从xx钢铁制造中小型企业购买一批钢材,由yy货运公司运输。如果抵扣联是从xx钢铁制造中小企业和yy货运公司取得的,缴纳钢材和运输费用的简单必要性分别是xx钢铁制造中小企业和yy货运公司。如果两者不完全一致,草稿就很难扣。
二、对方发票不能抵扣
但“拆分发票”是指退货中小企业为了避免买方“返销”时开具红字发票的困难,向原制造中小企业开具另一张销售专用发票的行为。
很多纳税人会认为,用发票解决“销售退货”问题,只是把公司无法避免的、符合总质量要求的商品“卖回”给卖方,这就大大造成了买卖双方的税收损失,因为退货方已经和这张发票一起做了账务处理,还计提了销项税,所以不存在少缴税款或偷税漏税的问题;对于发货方来说,这张进项发票只是用来抵扣本应计提的销项税,某种程度上不存在偷税漏税的问题。
用发票解决销售退货问题,所谓退货,就是把销售当成新的销售给卖家。立法上没有禁止,不禁止的视为不违法;第二,销售退货问题是通过对面发票的方式解决的。从操作的客观角度来看,无论是购买国还是销售国都存在客观的偷税意图,本质上并不造成税收流失的主观结果。
但是,我想告诉你,以上纳税人的理解是正确的!
首先,销售退货发生时,如果不按时开具红墨水专用发票,实行拆分发票可能会增加税收负担。
事实上,”
增值税组织法法规
第11条明确规定,中小企业退货应及时开具红字发票。如果不按时开具红字发票,重开发票的增值税不会从销项税中抵扣,因此会重复征税,增加税收负担。
其次,“开发票”将面临税务处罚
纳税人未按时开具红字发票的,税务机关可以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发票管理规定,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欠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一倍的罚款。
再者,对面没有货的发票可能会被视为虚开发票。因为没有购销商品或者公司可以避税,所以不提供或者不接受应税劳务,符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特点,很有可能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违法的,也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最终,“拆分”发票会让中小企业多缴税,增加税收负担,或者因为少交个人所得税而受到财务检查。
如果卖回给卖家,签了合同需要交税,贴花按购销额度的万分之三。相对于销售退货的长期处理,确实增加了避税的负担。想想如果你不按计划付款,你可能会受到惩罚...
发票对增值税没有负面影响,但会对中小企业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产生负面影响。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很多费用都是在销售的基础上从项目中扣除的。如中小企业发生的与制造、经营、管理和娱乐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低金额不得超过前夜销售(开业)收入的0.5%,中小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报酬和业务推广费用不得超过前夜销售(开业)收入的15%。如果中小企业按照虚增的销售额扣除费用,会导致扣除的多,应纳税所得额的少。所以会增加中小企业被金融检查的可能性。
第三,过渡期的三张发票不能抵扣
根据相关政策,作者介绍了以下三张在过渡期内不能抵扣的发票:
1.营改前购买,税改后领取
营改增前签订的物资采购合同已经履行合同,但建材是营改增后收到的,用于营改增前未完成的工程,在营改增后付款给厂家,收到材料厂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营改前购买,税改后支付
营改前采购的物资已经用于营改前已经完成的建设项目,营改后支付采购款,领取厂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公司可以避税吗3.过渡期的非工程采购
营改前购买的电子设备、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以现金支付,营改后收到厂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上三个条件用字段可以更简单的理解:很难搞清楚。虽然以上三个条件在营改增后都收到了可抵扣的发票,但是只要合同履行或者收到的材料是在营改增之前,过渡期间的发票是不能抵扣的!
第四,没有销售表格不能扣
无厂家销售单开具的“一批材料”发票、统计交通运输发票、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发票不能抵扣。
156号、12号《公司可以避税》,明确规定普通纳税人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专用发票。统计开具的专用发票,同时使用水印税控系统开具“销售商品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公司可以免税”的表格,并加盖财务或发票专用章。因此,如果“一批材料”、统计交通运输发票、办公用品、劳保用品没有厂家开具发票,则不能抵扣进项税。理论上要扣进项税,必须有销售单才能开具“一批物资”发票,统计交通运输发票,办公用品,劳保用品!
5.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专用发票不得抵扣
采购公司能否为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避免货物或应税劳务税、慢慢发生的运输费用、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进项税不从销项税中扣除,经批准扣除的从进项税中转出。但购买机器、机器人、车辆等与制造、经营、管理有关的电子设备、机器、器具,同时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和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12个月以上的,可以扣除进项税。
毕竟大家都知道,如果采购的货物是用于中小企业员工福利,专用发票是不能抵扣的。比如中小企业购买的厕所、水、烤箱,如果是为了中小企业员工的集体福利而购买的,就不能抵扣。
但如果同类道具使用不同,汇票可能会由不可抵扣变为可抵扣:比如公司杂志购买的收音机安装在办公楼或工人餐厅,是工人的社会福利,不能抵扣。但如果购买的电台是用于采访管理工作,是专门为新闻机构购买的,让著名体育记者看比赛直播写声明,那就是为其新闻产品的制造,可以扣除。
2014年“运输业和部分现代零售业”改革后,以中小企业名义购买的出口汽车,只要是由中小企业制造、经营和管理的,也可以从中小企业中抵扣。
不及物动词非正常伤亡物资的发票不得扣除
106-1号税目增加了包括在非正常伤亡的材料和运输费用中的进项税,例如建筑工地上被盗的钢板和建筑材料
增值税转型改革全面实施
“第10条
第(2)项明确规定,发生非正常伤亡的交通运输业货物及相关原材料和公共服务的修理更换,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第(3)项明确规定,对非正常伤亡的在用产品、成品消耗的外购货物(不含人民币)、修理和更换原材料的劳务或交通运输业的公共服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进项税额。
< 公司可以避税吗p>7.比2009年多征收2%的人民币不能抵扣
出售2009年前购买的人民币,按原价的2%计征,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这个明确的规定主要是因为2009年以前的人民币增值税发票不能抵扣,发票总值要计入人民币生产公司,以避税。今天进项税可以用人民币抵扣。为减轻出售中小企业的支付负担,增值税可减免2%。
八、取得的增值税发票超过法定认证期限180天的
如果中小企业已经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记得在180天内到达
金融事务
行政机关和认证机构,按“国家学会
金融事务
变革局
增值税
《关于税收抵扣联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第一条明确规定: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铁路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销售机动车辆的爱国彩票,应在开具当月180日内到税务机关进行审验,并在审验批准后的下一个月内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准抵扣进项税额。基于这一明确规定,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在超过法定认证期限的180天内不得抵扣进项税。
九、下列三种情况人民币不能抵扣
纳税人有下列三种人民币抵扣进项税额情形之一的,1月份可抵扣进项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不可抵扣进项税=人民币市值×适用税额
(一)用于免税工程项目、企业免税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二)购买货物及相关应税劳务发生非正常伤亡的;
(三)购买商品或应税劳务所消耗的产品和产成品存在非正常伤亡的
(人民币市场价值是指纳税人按照国际会计制度计算的人民币折旧后的市场价值。)
十、四类与零星纳税人相关的投入不允许扣除:
1.零星增值税纳税人购进货物取得的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为零星纳税人经营期间取得的增值税发票进项税额(新开办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公司可以避税期间除外?是认可和受理审批)不允许扣分。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核定月末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新核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除外)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得从少数纳税人购买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普通发票(购米除外)中抵扣进项税额。
十一、下列三个条件,债券难以通过相关机构认证的不能扣分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财政部门有关明确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国海关出口增值税缴款书、大米收购发票、大米销售发票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2.当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咨询期内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与中国海关出口增值税缴款书重叠审核核对不返回比对结果或核对不一致时,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3、实施中国海关出口增值税凭缴款书“先查后扣”管理工作所必需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出口增值税凭缴款书审核核对不符,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专用发票虽然难以认证,但纳税人识别号不一致,发票文字和电话号码不一致,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但是,只有在购买后,才能要求卖方开具新的专用发票,并且在新的认证通过后的指定周内,仍可批准扣除。
十二、下列五种减免税相关条件不能抵扣:
1、购买免税商品取得增值税抵扣联(从国有企业和中小企业购买免税物资除外),不允许抵扣进项税。
2.为增值税免税项目或应税劳务采购的货物、缓慢发生的运输费用、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进项税额不得从输出公司的税额中扣除,但经批准的扣除额应从进项税额中转出。但购买机器、机器人、车辆等与制造、经营、管理有关的电子设备、机器、器具,同时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和增值税免税项目的,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3.纳税人在免税月内为免税项目采购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抵扣联,不得抵扣。
4.免税货物恢复征税后,货物免税期间增值税抵扣联注明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5.免征出口货物的出口项目增值税和与周边国家易货贸易减少的出口项目增值税,不得作为出口货物的进项税扣除。
十三.无效且停止抵扣的增值税发票不能抵扣
1.如果获得无效的增值税抵扣联,则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2.纳税人停止抵扣进项税额期间购买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经批准抵扣进项税额时,不得结转抵扣。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停止抵扣进项税额期间发生的全部进项税额,包括停止抵扣进项税额期间取得的进项税额和上期留成税额,在恢复抵扣进项税额后不得抵扣。
十四、未办理并办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不能抵扣
增值税纳税人年度应税营业额超过零星纳税人国际标准,未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按照营业额按增值税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这里的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年度应税营业额超过零星纳税人、非中小企业、纳税行为不常发生的中小企业国际标准的另一人;年度应税营业额包括核定营业额、检验修理营业额、支付风险评估和变更营业额、税务机关代开票销售额和免税营业额。但检查、检查、补充的营业额和支付风险评估变更的营业额,计入1月份检查、补充税务审批的营业额,不计入税务所属期间的营业额。
同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会计核算不完善,或者不能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的,应当按照营业额按照增值税计算应纳税额,其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十五、购买商品退回或折价收回的已缴纳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采购货物的提取或折扣而收回的已缴纳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当在采购货物发生提取或折扣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