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个月的寒冬,八月底有什么新的税收规定需要注意?即将实施的新规定提醒大家注意。
一、8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变更
国家研究所
金融事务
我局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研究院
金融事务
局公告2017年第19号),商务部将全面推进增值税改革
增值税
体制改革后
增值税
《关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13号)附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的“11%税额”栏内(目前销售情况明细)。避税方式改为两栏,分别为“运费及原材料修理修配劳务11%税”和“公共服务、资产、资产11%税”。将附件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8栏中的“其他”一栏改为“加扣大米进项税额”和“其他”两栏。(想看清楚报税变更的项目,翻下来↓)
第二,增值税控制系统的产品和维护公共服务价格将从8月1日起下调
《国家可持续发展和改革研究院常务委员会关于降低系统产品增值税税控、维护公共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2017]1243号)明确规定,增值税水印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中HDMI金税托盘零售价格由每件490元下调至200元,单证托盘零售价格由每件230元下调至100元。从事增值税税控系统新技术公共服务维护的相关单位为税控系统产品纳税提供新技术所收取的费用,按每户每年330元减为280元企业避税法元;使用两套以上税控系统的产品,新技术维护公共服务费用从第二套起减半。
3.周边部分地区从8月1日起实行实名制税收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税务人员实行公司避税实名征税的公告》(苏州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3号),在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的过渡期内,未收集身份数据和数字签名的税务人员应立即收集和核实身份信息。自2018年2月1日起,税务机关将只受理本公告规定范围内,已由税务人员用数字签名申请的涉税事项。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实名制税收的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3号),实名制税收将于2017年8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第一阶段是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的过渡期。本公告第二条所列涉税(费)事项由涉税人员在无护照和身份采集所需资料的情况下兼营的,地税管理机关只同时受理涉税人员的兼营事务。自2017年10月1日起,地税管理机关只受理已采集身份资料的税务人员申请办理本公告第二条所列涉税事项。
四、统计执行法律法规从上游统计数据娱乐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8月1日起施行,从上游规范统计数据娱乐活动。该法明确规定,如果在许多地方或在倒计时中发生统计欺诈或弄虚作假,或者统计数据严重不准确且未得到纠正,大多数中央政府、中央政府统计政府机构或相关机构负责人将受到惩罚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