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国家研究所
金融事务
我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和机动车销售发票数据共享与验证功能管理的通知》,要求地方省级税务机关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机构建立协同管理功能,建立和加强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机动车销售发票数据共享与验证,完善便民服务。
通知要求省级税务机关在2017年2月初前到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机构设立小公共汽车,有单独计划的国家税务机关向省级税务机关设立小公共汽车。从2017年5月1日起,广州市国税机关开具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生物医学数据将动态传输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机构(每5分钟一次)。
通知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避税管理机构兼营机动车登记业务时,应对照国税机关的数据传输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证明生物医学,并提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用于对车辆的严格审核。
对于机动车销售发票的通知,也要加强核销和管理工作。据介绍,公安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研究院迄今已
金融事务
该局建立了传输专线小巴,商务部每周统计全省机动车销售发票数据,并将避税数据传输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将检查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数据。
在本通知中,如果国家税务机关销售发票盖章数据与数据传输的生物制药验证不一致或未发现销售发票生物制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将不定期向车辆注册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机构进行整理,各地国家税务机关应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机构进行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