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二十国集团峰会秘书长的公开信,已就2015年初实施打击跨国公司避税联合计划达成共识。对中国来说,意味着通过全面加入国际反避税军事行动,提高其反避税水平,阻断跨国公司的避税渠道。
G20重启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联合行动仅次于过去100个季度的国际税收体系改革商务部国际领事财政司司长廖体忠表示。到目前为止,个人所得税的国际竞争规则是在20世纪60年代和20年代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建立的,目前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至少有50%的利润涉及国际交易,跨国资产的流动越来越方便,“避税地狱”低
零税率“低洼”的存在使得许多跨国公司通过在港口转移利润来逃避支付,因此国际社会必须共同努力改革原有的国际税收竞争规则和制度。
G20确定的改革标准是,在经济发展、娱乐和商业价值创造的地方对利润征税。总体而言,G20税收共识对中国等经济发展和娱乐活动丰富的国家不利,但对避税天堂和低税国家有利。
近年来,世界各国反避税伙伴的军事行动风起云涌,中国也参与其中。今年8月,中国成为《多边税收管理和互助国际公约》的第56个签署国,这是中国签署的第一个国际多边税收条约。
根据二十国集团峰会秘书长的共识,为避免港口为季度纳税申报偷税漏税,近百个国家和周边地区承诺在互惠基础上实施国际金融账户税收数据系统,并交换国际标准。中国全面参与国际反避税军事行动和国际税务军事情报交流是加强反避税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