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筹划方案」重点解决“多头执法”和“重复检查”问题
2021-04-15 16:38:03

月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执法行为的通知》,明确规定了税务机关执法的五项措施。这是国家税务总局为巩固高等教育党建、实践、娱乐活动研究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格、转变职能、减轻税收负担而采取的又一实际措施。

通知从目前为止税收执法检查中需要改进的难点税收筹划方案入手,提出了明确可行的政策:

——违法违规执法,避免家庭重复执法。凡能通过税收征管信息技术查询、信息获取、沟通调查结果等方式查询状态的,都应执法而不入户。除涉及税收违法的刑事案件类似调查结果相关事项外,同一纳税年度内,不得重复进行纳税风险评估、财务检查和财务

。同一年度内,对同一纳税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反避税调查结果和日常检查时,同一事项不得两次入户。

-协调家庭执法工作,简化家庭执法事务。根据具体工作,尽量将税收筹划方案的特殊任务结合到入户执法中,尽量做到各机构联合录入、一体化实施、结果共享。

——充分发挥信息的自然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利用好税收征管信息和第三方信息,尽量避免户数执法。探索建立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可以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完成的工作项目,在没有类似条件的情况下,仍然安排到家庭中。

——加强机构工作衔接,注重协调配合。税源管理和稽查机构之间建立信息沟通和共享等功能,避免重复入户。税务和地方税务局应建立会议制度,探索实行联户制。如果他们不能加入家庭,两国应相互通报执法状况,并分享从执法中获得的信息。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努力纠正违规行为。严格管理入户执法工作,探索建立内部监督制约职能。我们将尽最大努力纠正擅自入户和擅自增加户数的违法行为,并进行通报批评。

2013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职责转变工作方案》,提出解决“回避检查复杂性”问题,并在党建高等教育实践娱乐活动中制定专项整治措施。这次发布的五条明确规定是新的后续措施,目标是解决“两头执法”、“重复检查”的问题。

为了制定自然科学的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进行了多次实地调查结论和问卷调查,举办了不同层次的研讨会,研究了“双头检查”和“重复检查”的现状,尽快找出难点问题,确认必要性。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局长介绍,新规有四点值得注意:一是要求实施减少户数的执法项目。全面梳理、筛选、简化执法项目,尽可能减少执法项目数量。对于调查核实项目,干部税务机关应尽可能统一安排,实行一次性纳税筹划方案,统一实施,结果共享。二是强调整体协调。要求全省以下税务机关成立家庭执法协调小组,对所有需要家庭执法的事项实行统筹安排和综合管理。第三,要求尽量共享信息。税务机关要建立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可以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完成的工作项目,不要安排到没有类似条件的户内。第四,加强机构协调与合作。税务机关和稽查机构的外部税源管理应相互告知案件线索和征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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