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昨日发布通知,要求加强对取消入户执法相关项目的后续税收管理,确保简政放权减负落实到位,减少对纳税人的干扰,减轻纳税人税负,防止税收安全漏洞,确保税收政策便利空。
据了解,自2月底“民税月球军事行动”重启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公布了财政行政事务审批表,取消和下放了涉税行政事务审批,并宣布取消月末入户项目以简化
收集程序和一系列稳定的措施。
这一次,为应对取消入户执法相关项目的后续税务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章程,具体落实入户执法项目,实行整体执法,合并执法,做好税负“减法”;已取消的入户执法项目应大力实施,分类制定后续管理工作是必要的,在后续管理工作中要做到“相加”,防止走档。既要把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减轻到位,又要把管理事项落实到位,提高管理效率,堵塞管理工作中的安全漏洞,避免和减少税收流失。
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相互之间、额度与地租之间的协调,相互开放数据查询权限,搭建执法数据共享平台,充分利用税务信息技术,对取消入户执法的项目进行案头调研和审计,借助税务调研个人税收筹划应用,检查涉税统计数据,对个人税收筹划失败和解决,将纳税人政策理解或误判可能导致的涉税可能性消除在萌芽和稳定状态。如果税务机关取消执法,逃避支付责任,会想方设法查处。
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的支持,推进“中央主导、财政负责、机构合作、社会参与”的数据共享和税收保障体系建设工程,推动大部分税收征管保障法律的制定和颁布,多渠道获取涉税数据,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以外的第三方信息服务应用于税收征管,减少对纳税人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