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晚9时,十三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在中南海召开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会上将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政府机构改革解释》。其中,改革税收征管体制,合并以下国税、地税省级政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机关改革节录:
提高
部门职责。改革审计体制,保障违法行政机关的审计决策权,是完善中共中央监督体制的最重要的细节。为了整合审计监督意志,减少职责重叠和分散,避免重复检查和监督盲点,提高监督绩效,规划提出将国家发展改革委重点项目、中央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和司法部其他收支的职责进行分配, 国有企业重点项目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大中型企业董事会对国家审计署国有企业干部经济发展的法律责任审计,并据此整合和完善派出审计监督意志,构建完整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审计署负责在审计监督范围内,对国家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财政收支的真实性、权利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成立交通银行政策监督管理委员会。国际金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框架,因此需要大力支持金融风险的防控,确保国家机构的国际金融安全。对于信息化监管试点来说,解决了现有体系中监管职责不清、监管重叠、监管填充的问题,加强了综合监管,改善了监管资源的配置,更好地协调了体系中必要的银行监管,逐步建立了符合现代国际金融特征、协调监管、有力有效的现代监管建设,从而保持了无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副业。该计划建议整合银监会和保监会的职责,成立交通银行政策监督管理委员会。其管理机构是依照法律法规对银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维护银行业正确务实运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国际金融客户权益,维护国际金融稳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起草银行业最重要的法律法规和认真监督基本制度方面的职责被分配给交通银行。银监会、合理避税协会、保监会仍保留。
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政府机构与以下国税、地税合并,明确承担所辖地区的所有税收。
收款和其他职责。国税和地税政府机构合并后,将实施以商务部为主体、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武警天津总队为依托的合理避税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