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避税方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2021-04-15 16:37:21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农用地价格抵扣等增值税征收管理问题的新闻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86号新闻稿

为简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司法部关于特定国际金融、房地产开发、高等教育专项公共服务等增值税当事人工资避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的执行,进一步解决营改增制度改革和改革运行中反映的操作性问题,现就有关事项发布如下新闻稿:

1.根据财税[2016]140号文件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中小企业支付给政府机构的农用地价款和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拆迁补偿费用,在计算营业额时允许扣除,但不得扣除,并按现行明确规定从2016年12月底开始扣除(税款属于期间)。

二、财税[2016]140号文件第9、10、11、14、15条规定的具体税目适用问题,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不涉及税收申请问题不变更审批;

(2)如果原适用于纳税的税额高于财税[2016]140号文件中具体税目的同税,则多核定的销项税额可以用次月底的销项税额抵扣;

(3)原适用于纳税的税额低于财税[2016]140号文件规定的相同具体税目税额的,不变更审批,自2016年12月底起按照财税[2016]140号文件执行(以期间为准)。

已就相关业务向买方支付税款

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收回并重新开具;还在改变那种难以恢复的状态。

三.财税[2016]140号文件第18条明确规定“以前已免征或未征收的增值税,可在缴纳税款后的月末抵扣应缴纳的增值税”,按以下方法处理:

(1)应免征或不征增值税的业务,已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的,次月底的销项税额,以该业务相同的销项税额抵扣,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现行明确规定计算;

(2)应免征或免征增值税的业务,已按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的,以该业务相同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冲减次月底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纳税人为应当免征或者不征增值税的业务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收回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享受免征或者不征增值税的政策。

四、银行开展共保业务,按照以下明确规定发放

(1)如果主保险人与保险人签订被保险人并按定额收取保费,然后与其他共同保险人签订共同保险协议并支付共同保险费,主保险人向保险人出具单据,其他共同保险人向主保险人出具单据;

(2)如主保险人及其他共同保险人与保险人共同签订被保险人并分别收取保费,则主工资避税法保险人及其他共同保险人须就各自的保费收入向保险人发出文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规定〉的新闻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8号新闻稿)第五条中“现出售房地产项目用地面积”和“可供出售房地产项目用地面积”均指违法建设用地面积,不含地下停车位。

不及物动词捐赠或捐赠资产免征增值税的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个人无偿捐赠或捐赠资产免征增值税和所得税证明所需信息的新闻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75号新闻稿,以下简称“新闻稿”)的明确规定执行。新闻稿第1条第(4)项第(2)项“可由代理人证明其无权继承或接受遗产的资料及信件的核证副本”修改为“无权继承或接受遗产的资料及信件的核证副本”。

七、纳税租赁资产,租赁合同中规定的免租期,不属于”

《体制改革综合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相当于出售公共服务。

本新闻稿自发布之月起生效。

我特此发布新闻稿。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2月24日

我们的优势
上门服务

支持POS机刷卡

最快1小时上门交接资料

专业服务

具有10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严格按照新三板财务标准做账

价格透明

拒绝隐形消费

价格全称透明合理

支付随心

支付宝扫码支付、POS机刷卡

微信扫码支付、现金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