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北京税收筹划2015年10月1日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一证一照一码”登记改革。为确保“三证合一”改革顺利实施,国家局昨天发布了《关于改革“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实施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开展了相关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
税务
行政机关要加强与相关机构的沟通协调,加强国税和地税的合作伙伴,做好相关部门的专业合作,统筹规划改革前后的过渡管理,确保从原登记方式向“三证一照一码”登记方式平稳过渡。
新成立的企业和贫困农民专业知识会员(以下统称“企业”)在领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财团法人和其他组织综合社金融机构字(以下简称综合字)许可证》后,无需重新办
税务
登记,仍领取税务发行。企业兼营事项时,在完成补充信息收集后,可以使用加载统一字符的许可证,而不是税务签发。
《通知》规定了北京市“三证合一”管理的税收筹划程序,即工商登记“一窗口”受理申请后,机构间共享申请材料和登记数据,交换各机构的统计数据,相互认可数据。对于工商登记采集的数据,税务机关还是反复采集;其他适当的涉税基础数据可在企业同时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时,第一时间收集并陆续补充。如有变更,需由企业向税务机关报批变更,税务机关将在第一时间对税务系统中的企业数据进行修订。
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办法的企业,必须先向税务县、市政府申请办理纳税审批手续。企业可以向国税和地税的税务县、市政府报送清缴审批。税务机关受理后,应同时向其他税务机关传递企业纳税申报审批数据。国税和地税的税务县市政府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别进行税务清理。一个税务机关在办理完税后,会立即将本部门的完税结果信息反馈给受理税务机关,受理税务机关根据国税和地税的完税结果开具《完税证明》,并将数据共享给交换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