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的计划,到2015年,营改增将在整个企业完成,这意味着占地方税收30%左右的增值税将被完全取消。未来如何弥补这个空差距,仍然是地方各级中央政府所担心的难题。中国社会科学院自然资源与自然环境政策研究中心工作组组长倪洛申在“新经济持续发展与财税改革智能化实施研讨会”上透露,中央政府可能通过改变增值税的分配比例,将消费税和房产税培育为地方统筹税来解决这个问题。
倪洛申表示,即将发布的《关于信息化财税试点的若干意见》已经确定了“保持中央和地方收入分配总体稳定”的原则。营改增后,占整个地方政府同级财政支出50%的增值税被取消,中央拿75%,地方拿25%增加小规模公司报税流程的增值税。为了缓解营改增带来的地方收入的变化,有必要将营改增的部分作为地区收入,而不是作为分享税来分享,但这只是一个需要继续处理的问题,下一步就是做出改变。“在改革过程中,我们必须考虑如何给地方稳定和可持续的税源。今天,有两个想法要讨论。一是改变增值税的分配比例,扩大地方份额比例;二是培育地方税时,重点项目考虑两种税,一种是消费税。如今,消费税由中央政府在制造业项目中征收。未来,一些小规模的公司报税流程可能会转移到批发项目,税收将移交给地方政府;另一个是房产税。房地产税法今天由CPPCC起草。在房产税的改革步骤中,只有现行的一个
和
合并,税收归地方政府所有。"
倪洛申强调,这些想法今天都在酝酿和讨论过程中,具体方案还没有确定。最终可能是这些方案的综合考量,即增值税要改,消费税和房产税也要改革。“几个方面一起做,不然挡不住地方财政改革造成的空缺口,几万亿。”
司法部金融自然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康佳也表示,在财税改革过程中,要给地方政府以看得见摸得着、有一定配套力度的税收可能性。他提议香烟、酒精、燃料等。在消费税中只占很小一部分,可以改为批发项目,分配给地方财政。
此外,康佳还透露,在对金融体系的外部讨论中,消费税改革不仅弥补了地方财政的功能,也优化了税收本身的设计。一些具有智能丝绸特性的产品,如租邮轮、租飞机,以及对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有非常不好的负面影响的产品,如锂电池,也应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